早前,兩名前立法會議員訪美,獲美國高官接見。兩人會後稱,雙方談及「一國兩制」被削弱及香港核心價值受衝擊的問題,並向美國副總統拜登表示香港回歸後只是落實「一國兩制」中的「一國」,行政長官及立法會則未有落實普選等。
兩人聲稱此行是致力維護《中英聯合聲明》承諾的「港人治港,高度自治」,而維護「一國兩制」和在香港落實真普選不單止中國事務,認為香港之所以有普選、民主,是《中英聯合聲明》所賦予的,而《中英聯合聲明》是一份具國際約束力的條約,並在聯合國存檔。
不過,筆者對其「普選由《中英聯合聲明》賦予」的觀點不能苟同。翻查《中英聯合聲明》,當中的三(四)寫明: 「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由當地人組成。行政長官在當地通過選舉或協商產生,由中央人民政府任命」, 「普選」兩字根本未見,所謂港英政府、英國賦予香港普選、民主的說法不符事實。
事實上,行政長官由普選產生的安排,是由《基本法》中白紙黑字確立的。按照《基本法》第45 條,「香港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在當地通過選舉或協商產生,由中央人民政府任命。行政長官的產生辦法根據香港特別行政區的實際情況和循序漸進的原則而規定,最終達至由一個有廣泛代表性的提名委員會按民主程序提名後普選產生的目標」。
既然普選是《基本法》中所寫明的,那麼香港的政制問題,就應該是香港的內部事務、是中國的內部事務、內政,毋庸置疑!而全國人大常委會於2007年明確的香港普選時間表,亦進一步顯示中央對落實香港普選的立場、決心和誠意。
兩人訪美,與美國官員高調討論香港問題、國家內政,做法實屬不當。兩人聲稱此行是致力維護「港人治港、高度自治」、推動香港民主、普選發展,但縱觀兩人訪美之行後,社會各界的反應,可見此行對增加中央對香港的信任、增加雙方就行政長官普選的共識並無幫助。
若真要為推動民主發展幫忙,就不是要爭取英美兩國的支持,而是要爭取香港社會各界就普選方案達成共識、爭取北京的信任。兩人此行,對香港爭取普選、民主之路很可能只有「幫倒忙」的份兒!
原文轉載自《信報財經新聞》 2014年5月10日
原圖:網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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