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上週公布家居垃圾收費的建議實施安排,若立法會順利通過,條例最快將於2019年下半年實施。按現時都市固體廢物增長速度,香港3個堆填區快將不勝負荷。面對「垃圾圍城」之困,擴建堆填區或是增設焚化爐一方面是爭議巨大,更重要的是,這並非長久的治根治本之策。
政府今次推出垃圾徵費,意在改變市民多年來所養成的棄置垃圾習慣,源頭減廢。實施垃圾徵費之後,香港家庭平均每年須繳付300多元,雖然對於大多數家庭而言,這筆開支屬可承擔範圍之內,但這筆錢也能讓基層市民稍稍改善生活。
管理學中有指「蘿蔔與棍子」,徵收與獎勵並行共存可以獲得更好的施政效果。在膠袋徵費之後,政府再推垃圾收費,這難免令人感到失望。反觀各發達國家,日本島根縣政府每年向市民免費派發一百個專用垃圾袋,用完需要再購買,用不完則可將垃圾袋賣回給政府,計劃實施一年後,當地垃圾漸少27%。英國則採取積分獎勵制,市民在回收垃圾時,按照重量計分,再憑積分到指定商鋪獲得消費折扣。
這些都是很好的例子,可供特區政府參考。以收費作爲單一手段,難免會令部分市民反感。提到垃圾的回收,政府在提出垃圾收費的同時,卻未做好有關的配套。據環境保護署數字,2015年每日人均棄置垃圾量為1.39公斤、固體廢物回收率為只有35%、被棄置於堆填區的固體廢物,屬可回收的紙料、廚餘、塑料、玻璃等所佔比率高達89%。
三色回收箱覆蓋不足,各區現有電芯、利是封等的回收亦只是社區自發推動進行;政府在回收方面的投入明顯不足。受租金、人工以及排污費等影響,香港經營回收行業成本甚高,在難以達致收支平衡下,有意經營者望而卻步。而政府對回收商的資助,亦未能回應業界的訴求。在此情況下,即使有心的市民努力做好垃圾分類,但缺乏回收承接,各類廢品最終亦只是「殊道同歸」。
香港三個堆填區造價60億,每年的維護亦高達12億元。與其將這以億計的金錢扔進堆填區,投入到給市民獎勵、做好分類配套以及回收業界支援,不是來得更實際嗎?
原文轉載自《am730》 2017年3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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