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許佔中犯法不准港人拍照?
只許佔中犯法不准港人拍照?

《信報》專欄作者卓文撰文(《不道德的攝影》,刊4 月30 日)指摘「陽光射佔中」網上平台容許市民上載佔中者相片,是不道德行為,應該受到譴責。

筆者不禁感嘆,香港莫非已到了只許「佔中放火犯法,不准港人拍照共相」的地步?

一些人在公眾地方,無視大眾反對,公然犯法,危害無辜港人,佔中者力稱行為正義;其他港人出出聲、舉舉手、拍拍照,佔中支持者就要譴責?香港市民的人權、言論及表達自由還存在嗎?

在公眾地方拍照,毋須走到佔中者面前擾攘,又有何不對?法律上,肯定有權更有理,道德上,也正如見到賊人就幫聲高喊有賊,好市民是也!

我從來不相信死硬佔中犯法者會怕鏡頭,我只是不想見到可能上千未成年的中學生受人欺騙,或被朋輩壓力迫使,不知後果,「人去我咪去囉」,犯了法被捕,誤了自己將來,令家人痛心。

任何人參加佔中,他的樣貌及所作所為,幾乎百分百有機會給全港七百萬部手機及攝影器材拍下,到時上載到我們平台,成為獨特檔案,硬照及影片俱可,由認識他的人加以評論,大家覺得是留芳百世,還是留「慌」百世,自選吧。

不希望有人一時貪玩,或受人脅迫,甚至不懂得「說不」,因而參加佔中。我們的網站就是當頭棒喝,也是最好理由,七一那一天,說句「我沒有空」了。

救到一個孩子,為他的家人免去將來的以月年計的痛苦,那怕救的是一個,還是數百位,因此被佔中及其支持者喝駡、甚至譴責,又如何?家長們及有良知的教育界,大家是否怕了佔中及其泛民支持者的橫行無忌,連自己的子女及學生都不敢出聲出手相救?

卓文說「請以文明方式說服佔中,不要以暴易暴」。請卓文兄用你的最文明方法,說服佔中者去佔領維園吧,我願意協助他們提出申請,好不好?我也曾向戴耀廷提出多次了,換來只是冷笑數聲!

犯法是暴行,至於是小暴還是大暴,相信到時自有分嘵。香港市民不會用暴力回應。相信正確的形容只是「以手機易暴」而已!

原文轉載自《信報》 2014年5月3日

(本文純屬作者個人意見,不代表『港人講地』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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