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清晰和能夠提高協同效應的政府架構,既體現政府的管治理念和管治策略,亦是落實和維護政府「善治」(good governance)的最佳保障。
因此,新政府上場後或遇到重大政經事件後,首要工作就是重組管治架構和管治團隊,這是政府應有的管治責任及政治抉擇,其他人士若有不滿,可以批評施壓,亦可事後問責,但絕不能借諮詢去拖延、攪局。這是政治倫理!
歷屆政府曾重組架構
立法會最近辯論和通過「檢討及重組政府架構」的無約束力議案,提出動議的議員梁繼昌指出,任何政府的架構改動,都是涉及公眾利益的重大議題,必須經廣泛討論和諮詢才能推行,這絕對值得各位特首候選人以史為鑑。
政務司司長張建宗指出,歷屆特區政府都曾重組架構,提升管治效益和效率,配合當任行政長官施政願景及政策優次。現屆政府曾提出改組架構建議,可惜被少數議員拉布阻止不獲通過。
若把視野跨度再放大,在回歸前的港英管治下,經歷「六七事件」後接任的港督麥理浩甫上任,便聘請國際顧問公司,研究港府的管治體制,再據此全面改組政府架構,令致一系列社會政策改革能順遂推行。
往後的兩任港督,包括尤德和衞奕信都曾重組架構,把決策科由麥理浩時代的8個,增至11個和12個。至於末代港督彭定康雖沒重組架構,但大幅改動立法局架構和行政立法關係。
回歸以來,特區政府亦是屆屆改動政府架構。2002年的一次是大動作,董建華引進高官問責制,增設11個問責局長,以便提高施政效率,應對金融風暴的後續衝擊,以及回應「新機場混亂」和「短樁事件」的問責訴求。
2005年,曾蔭權接任及於2007年連任時,雖然香港風平浪靜,但都曾作出一些小變動;到2008年又一大動作,引進副局長及局長政治助理職位。
創科局拖足3年
及至2012年,現任特首梁振英未上任便希望改組政府,由「三司十二局」改為「五司十四局」,結果在諮詢立法會時被擋,但不是經審議討論後被投票否決,而是被部分議員以拉布形式「拖死」。
至於幸存的創科局,雖經政府鍥而不捨地爭取,也被拖足3年才可過關,亦賠上創科機遇被大幅折損的沉重代價。「必須經廣泛討論和諮詢才能推行」,是施政傳統嗎?有需要嗎?值得嗎?是幫忙還是靠害?
綜觀國際管治經驗,改組政府和改組管治團隊,從來就是執政團隊的專屬政治權力和政治責任,試看新一屆美國政府,朝野對立雖烈,但反對黨仍懂謹守本分,縱不滿政府的組閣鋪排,也只會按理尋進退,而不是試圖以拉布去拖垮。因這太不文明、太反民主!
須強調,重組架構涉及公帑開支,立法會有權有責去進行審查,但因這屬政治決定,基於行政立法關係應是尊重而不是干預的原則,相關的審查和諮詢都是依法進行,但絕不應是政治刁難。面對前進乏力,甚至將被深圳超越的挑戰,今天的香港,還再有不理會明天的任性空間?
原文轉載自《信報財經新聞》2017年3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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