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作者為香港菁英會副秘書長梁秉堅
有報道指有已離婚婦人,因重犯虐兒而被判處緩刑,事件在社區中出現值得令人關注。這位婦人即使與前夫輪流照顧兩名分別6歲及9歲的兒子,基於管教方法不善而犯下罪行,並放棄兩子的撫養權。
筆者於新來港人士服務機構工作的時候,在社區中會發現不少婚姻關係破裂的案件,子女管教同樣成為她們的煩惱和憂慮。有一次在一個入伙兩、三年的屋邨內,發現有一名小學生的面部有明顯傷痕,小孩於街坊關心下表示,傷痕是由母親一怒之下引致。
在現場有不少新來港的街坊議論紛紛的時候,社工希望介入以了解具體情況,唯小孩見狀隨即離開現場。同樣因子女管教問題而引起的負面情緒,不單單是破碎家庭會出現,一般雙職家庭往往因為工作壓力,而未能妥善管理個人情緒,令小孩一些小問題而大發雷霆,甚至動武。
身教是一個恆之有效的教育小孩的方法。對於小孩的行為表現,作為家長必需要先放下身份,要站在小孩的角度去了解行為的背後目的後才下判斷。有時候小孩的行為是為了吸引父母注意才做的,若父母只看表面的行為就認定小孩行為偏差而懲罰,便會影響到親子關係。
本港有不少機構都會為家庭提供支援服務,提升家庭效能及個人情商(EQ),多做預防總比補救為佳。
原文轉載自《都市日報》2017年3月10日
原圖:政府新聞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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