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作者是新聞統籌專員馮煒光
立法會議員梁繼昌任職於一家在國際、香港和內地都享有聲譽的律師樓,同時是代表會計界的立法會議員,因此在稅務問題上,影響力甚大,也因此有相對重大的社會責任、政治責任和法律責任。
梁繼昌議員在前日說行政長官梁振英不適宜擔任全國政協副主席,其中一個原因是梁特首正因UGL 事件接受「香港及外國稅務局的調查」。
梁特首接著馬上公開澄清,並請律師向梁繼昌議員發信,表明他完全沒有接到任何稅務局就UGL事件的查詢,遑論調查,並請梁繼昌議員澄清。
梁繼昌議員今天見記者,沒有回答憑甚麼説梁特首被調查稅務問題,反而說甚麼「行政立法關係撕裂」,「議員有責任監察政府」等。
身為立法會議員,當然有責任監察政府,但在影響他人聲譽的問題上,更有必要以事實為基礎,任何立法會議員都沒有捏造事實的特權。
梁繼昌議員指稱梁特首被「香港及外國稅務局的調查」,是一個簡單的事實問題,不是法律問題,梁繼昌議員不必請教律師,不必拖拖拉拉,馬上就可以清楚回應,究竟他前天公開見記者,指稱梁特首被稅局調查,事實根據是什麼?
原文轉載自作者個人FACEBOOK
圖片來源:無綫新聞截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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