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大學選了一位洋校長,社會議論紛紛。有政治評論員,額手稱慶,認為洋校長對中國無知是優點,可以避免大學被赤化。有資深大學教授,狠批新校長學術地位不彰,對香港的認識膚淺,對領導大學無方向。遴選委員會的校友代表公開承認,確有被獵頭的學者,因香港大學校園政治化而卻步。言下之意是在有限選擇中,遴選委員會已經作出最佳選擇。香港大學遴選委員會面對的困局,是否也會成為香港的讖語?
自回歸以來,香港的政治生態確實愈趨惡劣,利益紛爭令內耗不絕,社會發展停滯不前。公職人員偶有缺失便遭到窮追猛打,支持政府的人往往亦成為攻擊的對象,連向行政長官稍示鼓勵的年輕歌手也受到追擊。這樣下去,沉默的大多數,只會變得愈來愈沉默;各家自掃門前雪的心態,只會愈來愈盛行。結果劣幣驅趕良幣,這樣的社會可持續發展嗎?
香港已到達臨界點
殖民統治下的香港,沒有民主,社會卻顯得更和諧安定。因為當時香港人沒有主人翁心態,只視香港為「借來的地方,借來的時間」(註1)。隨香港變得富裕,人民的學歷水平提升,對民主的訴求亦增強。
《基本法》作出莊嚴的普選承諾,已把民主的巨人從瓶子中釋放出來。自回歸以來,香港正循序漸進推進民主,但步伐與市民的期望出現落差。16年來「一國兩制」的實踐顯示,目前的政制安排與特區政府管治困難有直接的關連。香港已到達臨界點,政治議題不解決,經濟民生都會受影響。
我相信絕大部分的香港市民都期望2017年可以普選行政長官;期望經普選產生的行政長官在獲得市民的授權下,理順行政立法關係;期望香港政通人和,繁榮安定。
目前就普選安排的討論,聚焦於提名程序。前提是必須符合《基本法》的規定和全國人大常委會的決定。
中央已明確指出不能讓「與中央對抗」的人當上行政長官,也有各種消息來源表示「守尾門」的方案不可行。言下之意是不能讓「與中央對抗」的人成為候選人,無論當選機會率有多低,也要以防萬一。《基本法》規定行政長官必須向中央和特區雙重效忠,「與中央對抗」的人不能當上行政長官本是理所當然,不必爭論的道理。
那邊廂,泛民主派對如何界定「與中央對抗」存疑,也擔心提名委員會受中央操控,旨在篩選符合中央心意的候選人,令香港人沒有真正的選擇。李柱銘方案泄露泛民主派的底線,是要讓泛民推選的代表人物參與選舉。因此,泛民主派想方設法繞過提名委員會(如公民提名),或降低提名門檻以確保在提名委員會內有足夠「鐵票」保送一位泛民代表出選。
雙方的立場 是欠缺溝通互信的表現
雙方的立場是欠缺溝通和互信的表現。泛民把排除「與中央對抗」的人,理解為中央將剔除任何泛民推舉的候選人。中央亦解讀泛民屬意的代表人物,必然與中央對抗。要打破僵局,雙方必須解放思想,拿出誠意,尋求共識。
事實上,香港絕大多數人都符合鄧小平對「港人治港」必須是愛國者的要求(註2),當中包含忠誠的反對派。蓄意「與中央對抗」(註3)的人,即使獲得提名,也難以取得香港人的認同。反過來說,目前香港並不實行政黨治港,所以堅持2017年行政長官選舉必須由建制和反對派各選代表對壘也是不必要的堅持。
香港需要一位同時被中央和香港市民接受,能帶領香港前進的行政長官。
香港並不缺符合「兩個接受」的人。關鍵是提名委員會如何在「廣泛代表性」備受質疑的情下,保證以公平公正的民主程序,客觀合理的評審標準,個別成員的獨立判斷而作出提名決定。這樣才能消除公眾的疑慮,打破政制的僵局。
香港是國際城市,行政長官是「一國兩制」下的地方首長,既要熟悉國情港事,也要具備國際視野;要堅定地維護「一國」的核心利益,也要保障「兩制」的特色。行政長官要以道德力量服眾,以願景鼓舞人心,也要具備過人的魄力,無比的耐力,寬大的胸襟,以應付排山倒海的工作,錯綜複雜的難題。提名委員會不應只按政治光譜作出提名決定。
只要具備出任特首基本條件 便可以獲得提名
提名委員會有需要通過民主程序,商議決定對候選人的要求和評分的標準,並根據參選人的閱歷和往績,作出機構提名。不論是建制派或反對派屬意的人選,只要具備出任行政長官的基本條件,便可以獲得提名參選,由市民以選票作最後決定。
「一國兩制」是史無前例的創舉,香港的普選制度要創新,選舉文化也要匡正。理想的行政長官選舉是一場君子之爭,讓具備基本條件的候選人,比理念、比政綱、比能力,不以意識形態論英雄,不以攻訐抹黑為手段。
這些想法是癡人說夢,還是香港人應該共同努力實踐的目標呢?
註﹕
1. Richard Huges (1976) "Borrowed Place, Borrowed Time: Hong Kong and its Many Faces"
2. 愛國者的標準就是「尊重自己民族,誠心誠意擁護祖國恢復行使對香港的主權,不損害香港的繁榮和穩定」。
3. 可以理解為意圖推翻現有政權,破壞國家的核心利益。
原文轉載自《明報》 2013年10月22日
圖:HK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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