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美國住了十多年,筆者對大眾傳媒被譽為「第四權力」"Fourth Power or Fourth Estate"有深刻認識。那些年,美國新聞界在對當地的權力監督方面發揮了巨大的作用。
回港後,筆者認為公眾和市民有合理的知情權,所以擁戴新聞自由的理念,正如筆者一直關注公民政治的參與的自由。有一點必需强調,就是兩者自由的基礎都是自律。在自律的基礎下,傳媒作為「第四權力」,關鍵是要揭示真相,為申張正義作出公平公正的發聲。
可是,在社會给予的道德高地上,香港有傳媒以說法不符事實的報導,扭橫折曲地抨擊行政長官梁振英先生,這令眼睛雪亮的大眾市民對傳媒的權力與責任起了質疑。
這傳媒報指控梁振英先生作為DTZ董事,在DTZ董事局不知情下與UGL訂立協議,在成為香港行政長官後收受UGL約5,000萬港幣,及親自參與香港鐡路有限公司和UGL的合約決定過程。
但事實是梁振英先生已於2011年11月24日正式辭任DTZ董事一職,與UGL簽訂離職協議時並非為DTZ的董事。最重要是DTZ管理層,包括當時的DTZ主席Tim Melville-Ross,完全清楚UGL和梁振英先生簽訂離職協議,2014年率先報道此事的澳洲傳媒事後也承認失實,在後續報道中確認收購各方均知悉離職協議。
這傳媒已知道英國嚴重詐騙調查局(Serious Fraud Office of the United Kingdom)負責人在2014年11月決定不會就此事調查梁振英先生;及英國金融行為監管局(Financial Conduct Authority of the United Kingdom)在2014年10 月已決定由於DTZ已不再在英國上市,金融行為監管局無權作任何行動。但仍描述梁振英先生是貪污及將被起訴。
香港年青的一代,慣性地看網上新聞。在潛移默化下,香港年青人可能漸漸覺得「真理與真實」,「公平與公正」,不再值得珍惜,不再值得追求。作為高等教育界的一份子,筆者非常關注我們下一代的道德價值會否被荼害了。這傳媒毀滅了「第四權力」的盛名,是害群之馬,不應在新聞界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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