UGL事件的「後真相」
UGL事件的「後真相」

筆者近日學懂了一個生詞叫「後真相」(post-truth),這個2016年《牛津英語詞典》的年度詞彙,在去年美國總統選舉以及英國脫歐公投期間變成了熱門詞,意思與事實的前因後果並無關聯,反而是指忽視真相、不顧事實,「立場決定是非」。「後真相政治」就是指政客東拉西扯地撒謊,為的是鞏固目標群眾的偏見,換取共鳴與支持,簡單而言就是「雄辯勝於事實」。可怕的是,這種畸形情況卻與香港的現況異常吻合!

立場決定UGL事件的是與非?

政壇高人指出最佳事例是,近日被《蘋果》借公民黨大律師查錫我和民主黨議員林卓廷的「評論」連日炒作特首梁振英UGL事件,中間不難找到觀感式的批評,諸多臆測卻証據欠奉。

過去兩年多某些政客、傳媒及網媒一直以把UGL事件標籤為「特首涉貪」,但事實依據卻非常薄弱。回歸到事實,以下是事情原本的真相:

梁振英與UGL簽的是他辭去戴德梁行職務的離職協議,並非傳聞的當董事或顧問協議。

涉事各方早知情 涉貪指控站不住腳

率先報道事件的澳洲傳媒在隨後報道中明確澄清了,涉事各持份者包括收購各方及當時戴德梁行的主席早已知悉有此協議並積極參與協商其內容,根本不涉及隱瞞和利益衝突,所謂「作為代理人涉貪污」的指控連表面證據也不成立。

申報利益方面,梁振英在2011年12月初與UGL簽署離職協議時,已辭任行政會議成員,特首選舉工程正在進行中,亦未知會否當選特首,根本沒有需要作出申報,而實際上行政會議亦無申報「離職協議」的要求。

傳媒、政客炒作䡗固支持者偏見?

關於利益衝突之說,梁振英既非UGL董事,又已經在2011年已離職,UGL與港鐵之間的關係是怎樣也與他無關,況且他已經一再申明從無參與他們兩者之間的商業決定。

政壇高人指出,根據上述事實看來,《蘋果》的報導連基本事實都「弄錯」,況且,此事涉及澳洲和英國兩家上市公司,事情也廣泛報道了,他們的監管機構及小股東又怎會不行動呢?

事實上,梁振英的代表律師也向《蘋果》證明了英國嚴重詐騙調查局和英國金融行為監管局早於2014年10月及11月停止調查梁振英與UGL事件。

「後真相」充斥成社會動亂禍根

當然對於造謠者,這些事實並不重要,他們要推而廣之的是「後真相」,即是梁振英在UGL事件上是否真的涉貪並不重要,重要的是說他涉貪、自己的支持者相信他涉貪,就足夠了。聽起來像邪教歪理?但這卻是過去兩年多來,某些政客和媒體一直在做的事,亦成為他們振振有詞地反政府的理由。

如果是非的判別不是立足於事實,揑造事實者以謠言製造輿論殺人、煽惑群眾,把「後真相」的信徒變成政治攻訐的工具,我們這個社會怎會不亂?

原文轉載自《am730》 2017年2月24日(此為作者原版本)

(本文純屬作者個人意見,不代表『港人講地』立場。)
相關博評

評論

你可能感興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