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lesser evil 到反操控的謬誤
由lesser evil 到反操控的謬誤

泛民在去年的選委會選舉中得嘗甜頭,拿了近330席。他們本來以為這是今年特首選戰的重要資產,可以造王的造王、討價還價的討價還價。但現實上在運用這些政治資產時,泛民不是得心應手,反而是進退維谷,挖空心思都無法自圓其說。由之前不斷提的lesser evil論,到近日改為提出反操控,結果都是自相矛盾、左支右絀!

所謂lesser evil之說,是百分之百自打嘴巴的說法。

lesser evil 和中文上一個表述兩害相權取其輕並不一樣。世事無絕對,所謂利與害,也只是程度上的分別、大小上的分別,又或者多少輕重上的分別。而利與害總是存在於所有選項之中,所以通過衡量其大小、多少和輕重,來作出一個抉擇。而這個抉擇,永遠存在於不完美世界之中。

但evil就是evil,本質上它就是evil。人不是evil,天使更不是evil,所以在泛民眼中,面對泛民陣營內的對手,又或者符合泛民核心利益的選擇,就可以用兩害相權取其輕的原則來做決定。但如果他們視建制陣營就是evil,那就沒有輕重之分,evil 就是evil。黑無常是evil,白無常也是evil,黑白無常都是evil,你憑什麼說白無常是lesser evil,把黑無常拒之門外,白無常就開門迎接、待為上賓!

什麼是建制派?建制派就是在憲政層次,也就是一國兩制的層次採取北京的立場,這就是建制與泛民在本質上的分別。所以林鄭月娥接受人大8.31決定,曾俊華也接受人大8.31決定,這是作為建制派的最基本、最核心的政治立場。也因如此,泛民才視建制派為evil,原則都是一樣,哪有lesser不lesser的分別?

如果硬要說白無常比黑無常好,那本人再問一個問題:人面獸心是不是比兇神惡煞好?衣冠禽獸是不是比青面獠牙好?還不是一樣的evil!真的要分,表面上的lesser evil可能為禍更大、遺害更深,因為那一份偽裝,讓人少了警惕。毒藥和糖衣毒藥,哪個是evil?哪個是lesser evil?

泛民為何不挑angel 或lesser angel?

荒謬?還未算!泛民一定要硬拗lesser evil,認為這是無可奈何的妥協,但現實又不是。已經表態有實力的人選,泛民可能認為葉劉淑儀和林鄭月娥都是evil,而曾俊華是lesser evil,那就只有支持曾俊華;但evil之外還有angel呀!胡國興和梁國雄都表明不接受人大8.31 決定,是徹徹底底的angel。胡國興好像改過口,那就算他是lesser angel 吧。那梁國雄身體力行,幾十年都搞民主,那是貨真價實的angel吧。擺在面前, 就有evil、lesser evil、lesser angel、angel,泛民為什麼不挑angel、不選lesser angel,而要跳入地獄,去向lesser evil送抱投懷?

所謂lesser evil之說,本身就是打嘴巴的笨招。泛民中人多講幾次,也可能發現其中破綻,所以近來也減少提出,尤其是當梁國雄不聽節制硬要出頭參選之後,矛盾更為暴露。泛民所以改弦易轍,以反操控來取代lesser evil論,他們認為中央是「欽點」了林鄭月娥,所以泛民以反操控為目標,下定決心支持曾俊華。

這種反操控的解說,其實並不比lesser evil論高明,甚至更易露出馬腳。因為lesser evil一論還有點抽象,是程度和本質的分別,也不是可以一眼看穿、一口咬定的簡單分析。所謂反操控,其實就是你說一我說二、你講東我講西,也就是「包拗頸」。那和必然的反對派有什麼分別?都是為了反對而反對而已。

這種反操控的思路,其荒謬之處,不止是為反對而反對式的「包拗頸」,而是很容易上檔的愚笨行為。

相信大家都有看過我們的女排國家隊,她們可以屢敗強手奪冠而回,就是得力於對手難以把握的扣殺攻勢。朱婷跳起時,原來只是虛攻,劉曉彤才真正扣殺;當徐雲麗似是後上扣殺時,袁心玥才輕扣一記網前得分。看過女排,那就一定明白這種虛虛實實,很難掌握。不看女排,也看過電影《食神》吧,周星馳的一句名言: 「咁易畀你估到,我仲係食神?」

習大大妙算你能估到?

中國女排的虛攻扣殺你估不到,周星馳的行為舉止你估不到, 「習大大」的神機妙算你就估得到?如果泛民為反對而反對的「包拗頸」真的管用,北京中央政府一招就可以破解你——林鄭月娥是虛攻,曾俊華才是扣殺,你泛民如何接招、如何招架!

迎錯虛攻、錯過扣殺,還可以說是對手技術高強,自己技不如人。但曾俊華是擺明車馬,他接受人大8.31決定,準備23條立法,告訴你中央對他信任,耳語相傳說他是習近平的人選,而泛民也早就有人認為他是lesser evil,梁國雄也早就表態反對,而最後還是要送上提名票送他入閘,那就不是迎錯虛攻、錯過扣殺,而是自己射自己的龍門了!

(文章僅代表個人立場)

原文轉載自《明報》2017年2月22日

原圖:無綫新聞截圖

(本文純屬作者個人意見,不代表『港人講地』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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