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綱豈能「假大空」
政綱豈能「假大空」

今屆特首選舉確實非常激烈,各參選人均各出奇謀爭取選委支持。當中,參選人政綱往往是眾選委及傳媒關注的焦點,在社會引起了不少討論。筆者認為,這些針對政綱的討論是健康的,也有很大的社會意義。透過參選人不斷發表對政治經濟民生問題的看法,以及提出建議對策,市民對香港現時面對的困局將有更深刻的認識,亦有助於找出解決之道。筆者認為,參選人藉由選舉而產生的政綱,甚至是選舉的最大價值之一。

然而,政綱的制定必須建基於嚴謹和科學的政策研究,提出來的方案必須切實可行, 「講得出,做得到」,否則,再美好的政綱亦只會淪為鏡花水月和空中樓閣,成為騙取一時民意的假希望。筆者看過各參選人的政綱,對曾俊華所提政綱的可行性最有保留。

眾所周知,曾俊華的理財哲學是崇尚自由經濟的,任職財政司時一直主張「大市場、小政府」,但其特首競選政綱一點也不「小」。試想一下,香港現時有逾半數家庭住在私人住宅單位,曾俊華卻期望將來達至六成市民住在公營房屋的目標,亦即讓現時居於公營房屋與私人住宅的人口比例大逆轉,政府將成為未來住宅單位的最主要供應者,甚至是唯一供應者,這還算是「小政府」嗎?這不與其一貫的理財哲學相違背嗎?筆者甚至敢斷言,從香港的住宅供應及土地使用情況上看,曾俊華所提出的目標是不能於五年或十年內達至的。

此外,曾俊華以修補社會撕裂,團結香港為施政理念,甚至提出「休養生息」的策略。然而,他卻又以在二○二○年前重啟政改及促成《基本法》二十三條立法為政治目標,這是否與其「休養生息」的方向相違背呢?誠然,促成普選及基本法第二十三條立法,都是香港不可迴避的憲制責任,但我們同樣不能低估實現此兩大任務的難度。在沒有新思維和新解決辦法的情況下,同時推動此兩大政治工作,恐怕會再次出現不理想的結果,徒添社會爭議,加劇撕裂。事實上,曾俊華及後已作出修正,表示可於下屆政府先進行二十三條立法的基礎工作,再由下屆政府落實立法。對這兩個敏感政治議題,在公布政綱前,曾俊華到底有否經過深思熟慮呢?

政綱反映了參選人的價值觀、基本素質及政治態度。邏輯一致,具備可行性,是好政綱的基本條件。無庸諱言,曾俊華的政綱實在有待改善。

原文轉載自《大公報》 2017年2月15日

 

(本文純屬作者個人意見,不代表『港人講地』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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