過年前,正在忙於收拾行李出外過節,還有數個小時就上機。但朋友傳來一段短片,卻令我停下忙碌,氣憤得說不出話來。故事是這樣的,一位要用拐杖的伯伯上了巴士,其他人要求一對坐在關愛座的年輕男女讓座,兩位年輕朋友沒讓座, 而且惡言相向, 滿口粗言穢語: 「想有位坐,搭的士吖笨!」、「大家都畀咁多錢,點解要我讓座?」、「你係腳有問題, 定係腦有問題?」……每句都不堪入耳。我第一個感覺是,即使不讓座,也不用如此無禮吧,我想這點應該無甚爭議。
說回問題的重點,讓座是否必須呢?其實我在2014 年曾就關愛座提出質詢,詢問政府會否改善政策,亦曾在橫額上要求就讓座立法,引起網上熱議。之後我繼續搜尋相關資料,原來一個看似如此簡單的問題, 當中牽涉道德、法律、人情、道理、執行、公平、公義等等複雜的原則,真有點桑德爾教授在《正義:一場思辨之旅》(Justice: What's TheRight Thing To Do)內所提到道德困局的意味,絕不是一張橫額簡單兩句所能涵蓋,怪不得會引起爭議。
反對立法的主要觀點是,道德問題不應以法律規管,而且也管不了。環顧各地做法,美國聯邦法例有明文規定車長可要求讓座。其他地方,有不同的政策處理這個問題。在台灣和英國,有類似優先座位卡或讓座標貼等措施,持有人可主動要求讓座,但更多情况是其他人見到這些識別都會先主動讓座。比較特別是韓國,以科技改善情况,關愛座會加裝閃燈裝置,有需要人士可按掣或以電子識別章啟動閃燈。在眾目睽睽之下,一般人都會「識做」。
當然,以上措施都不能解決文首那段短片的情况,但我的重點是有很多方法值得探討。我完全明白道德問題未必可用法律方法解決,但有很多情况在立法後的確會有所改善。例如在車廂進食,有時也很難執法,但有法例規定的確會令人多加自律。
原文轉載自《明報》2017年2月11日
原圖:文匯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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