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年初一走過某公共屋邨,空蕩蕩的大街上忽然圍了一堆人,八卦上前看看,原來是兩母女在賣燒賣,木頭車砌得很粗糙,蒸燒賣的是一個四方生油罐,清潔談不上,食物也無新意,但光顧的路人卻不絕。
新年嘛,不知怎的,總覺得是個格外開恩的破戒日子,對別人對自己亦言,平時不光顧流動小販的、不太吃零食的,都會忍不住幫襯,是氣氛,也是行善,當幫忙一下弱勢社群,人家過年都勤奮開工,就讓他們賺點小財。
那木頭車上的燒賣,一蚊一粒,女兒兜售,婆婆收錢,遞給客人時,還禮貌周周說:「多謝呀,恭喜發財身體健康萬事如意,小心熱呀,好聲行呀⋯⋯」
一個先進城市忽然回到農村般的秩序和溫情,這裡一個墟市那邊一排地攤,總覺得,那是新年最美麗的畫面。
記得女兒還小的時候會問:「這些小販為什麼可以通街擺賣?唔驚俾人拉?」因為小學的常識課本有教:無牌小販屬違法,市民不應光顧。於是,一年一度的過年走鬼檔,成了孩子學習「法律不外乎人情」的第一課:新年流流,就讓窮人搵搵食、讓執法者放放假,大家以過年做藉口越軌幾天,隻眼開隻眼閉,這叫人情,我說。
然而,自從上年年初一本土派在旺角借無牌小販挑動磚頭暴動,大家從此聞「小販」色變,一句「我係小販」、「我搵餐晏仔啫」,就所向披靡,犯法大晒,甚至要出動警察「護航」,法律不只有人情,還有特權。
這幾天,由山東街至亞皆老街的一段旺角砵蘭街行人道及半條行車線,都給全面封成小販街,西洋菜南街的鳩嗚團和黃傘兵,更打正黃旗擺檔,「我要真普選,人民要醒覺」的黃幡插滿街。
長路上擺著「警察」字樣的封路雪糕筒,待命的食環署職員講明按兵不動,巡警為防有人作亂,惟有頂硬上當小販街保安。執法者堂而皇之地為違法者護航,香港怪現象中,此乃最極至的千奇百趣。
食環署早前曾向油尖旺區議會建議,於農曆年間在麥花臣球場搞「小吃墟市」,以特許經營模式放租,卻遭區議會否決。不搞正經墟市,卻要保護違法攤檔,政客的邏輯,實在百思不得其解。
想深一層,流動小販搵兩餐之後,留下一街垃圾污水油漬,由誰清理?垃圾費洗街錢又是誰付?樓上住客出入受阻、熟食檔火水帶來附近居民的安危……這些問題,誰又曾擔心過?照料過?再想遠一點,如果下次有鳳姐因企街引發爭執暴動,將來是不是又要勞動警察封出一條花街給大家安心搵食?法律、人情、特權、政治⋯⋯我們的界線愈來愈模糊了。
原文轉載自《堅料網》 2017年1月31日
原圖:大公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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