貽笑大方的陳情表
貽笑大方的陳情表

立法會議員往上海見京官,帶了幾份見面禮給王光亞主任。

民協的馮檢基弄了個基本法紙模型,打開還有幾條路軌什麼的,十足十幼稚園環保功課;公民黨的郭家麒送了梁家傑墨寶,用書法寫上「公民提名」四個字,梁大狀沒余若薇的功力,小學生水平的毛筆字,讓人貽笑大方;民主黨的單仲偕抬了一幅大banner,密密麻麻寫滿對政改的意見,有點曾灶財feel;泛民中只有郭榮鏗正正經經呈上一封意見書,搶鏡當然不及前者,但卻是眾人中最正常的一個。

我一直想不通,幾個來聽意見的京官就在咫尺眼前,議員個個都有一把利嘴,整個下午人人都可以發言,為什麼不好好地跟對方一五一十講清楚?難道你認為搞一個紙模型或者膠banner 的信息會清楚得過用口講?當然,如果為了吸引傳媒鎂光燈,又另當別論。

我是個政治白癡,但我不是白癡,我只知道行為藝術形式的示威或抗議方法,只適用於沒機會跟對方直接詳談的處境,於是用盡方法吸引對方注意力,務求令自己的意見能在短時間內一擊即中。

所以,陳情表從來都是小民寫給大官,請願信愈標奇立異效果愈大,但是,開會不是騷,你明明有幾小時慢慢去表達意見,但卻多此一舉地做些好幼稚小手作來爭曝光率,這就是今時今日我們議事廳裡尊貴議員的政治水平。

幼稚行為不僅表現在會議中,也反映在思想上。

公民黨的郭榮鏗見王光亞前沒跟大隊去參觀,反而約了上海交通大學的教授談香港問題,他的幼稚,在於只想到自己,或者只想到自己的曝光率,而沒為別人想想。一個教授,因為跟你這樣的惹火尤物見過面,你知不知道事後會被多少人召見、問話、調查?你博上鏡的一張相,照完拍拍屁股走人,難為人家之後不知要接多久騷擾?尊貴的議員們,拜託,行動前用用腦吧!

原文轉載自《明報》 2014年4月18日

(本文純屬作者個人意見,不代表『港人講地』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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