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振英在任內最後一份《施政報告》中,觸碰了不能觸碰的政治炸彈——提議在郊野公園邊陲及生態價值不高的地段,興建公屋或老人院之類。建議一出,馬上惹來環保團體炮轟,堅持郊野公園寸土不讓。
你有沒有想過,「郊野公園」主要興建於七十年代,目的是為了保護引水道。當時,許多農田及魚塘被填平為房屋,水流被堵截難以集水,洪水亦難以排走,政府興建如大欖引水道等收集雨水,確保引水道的水質不受影響,亦同時保護該處的自然生態,政府於一九七九年設立大帽山郊野公園、林村郊野公園和大欖郊野公園,並提供如行山徑和燒烤場等休憩設施。
時移世易,香港今天供水有賴東江水多於本地水塘。香港的人口亦由七十年代大約四百萬,倍升至今年七百二十萬,我們應否仍被七十年代劃分的郊野公園「緊箍咒」,抑壓着香港的發展?
香港開發的土地只佔全港面積兩成,七百萬人被迫擠在這彈丸之地,郊野公園卻佔了四成,這條人為的界線,是否神聖不可侵犯?
有人說為何不先使用棕地、高爾夫球場興建房屋?但棕地多在私人手裏,取之不易,高爾夫球場和郊野公園一樣,也是遊樂設施,為何你行山的需要大於我打波呢?即使要收回,恐怕也要折騰一輪,但住屋需求已到了刻不容緩的地步,是時候鬆綁郊野公園的緊箍咒了。
原文轉載自《頭條日報》2017年1月26日
原圖:大公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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