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作者為新社聯副總幹事、新界青聯智庫召集人、沙田區議員李世榮
近期在政府堅決打擊「港獨」,以及市民大力抵制辱華及分裂國家行為的氛圍下,梁頌恆和游蕙禎二人此前終被褫奪議席,宣揚或縱容「港獨」的一些不法組織及人士的聲勢亦大不如前,為社會繁榮安定消滅了不少不利雜音。不過,從過去的經驗可知,此等「港獨」分子不會輕易善罷甘休。日前,「香港民族黨」及「青年新政」又借食環署執法取消其年宵特許經營一事鬧事,面對此等狂徒的無理取鬧,政府萬勿心慈手軟,否則便辜負市民大眾對打擊「港獨」的期望。
基本法明文禁止「港獨」,根據所謂「香港民族黨」及「青年新政」過去宣揚「港獨」的惡行,何止食環署應取消其年宵特許經營資格,根本一早該取締有關組織。就有如警察捉賊一樣,打擊罪行根本是政府應有之義,難道賊人還可以抗辯指警察打壓其犯罪的權利?還可讓賊人逍遙法外?故政府必須繼續留意這些「港獨」組織有否妄圖利用社會資源做危害公眾之事。今次取消其年宵攤檔,可謂絕對正確之舉措。
今次事件發生之初,尚且有人認為政府武斷亂估。不過,「香港民族黨」日前便公開其打算出售之物,可謂無一物與「港獨」無關,並公開聲稱此等物品販賣後的資金乃用於推動「港獨」工作,試問這仍算是正常營商嗎?另外,「青年新政」的攤檔設計亦活用其「小學雞」式語言騙局繼續推說自己與「港獨」無關。事件證明,食環署取消其資格,舉措正確。事實上,又有誰人不知此等「港獨」組織及人士大話連篇,三五成群又豈有好事可為?
年宵開始以來,「香港民族黨」及「青年新政」仍「偷雞」到市場派發傳單甚至哄騙市民到其網站購買其「港獨」商品,妄圖「集資」翻生繼續禍港。依我之見,政府理應繼續積極提防任何「明獨」「暗獨」行為,堅守底線,並應審視「港獨」組織以及包括網絡或任何其他渠道如眾籌或賣物是否違法,以免予他們借屍還魂。
原文轉載自《文匯報》2017年1月26日
原圖:香港民族黨FB,文匯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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