戴耀廷漏了兩個階段
戴耀廷漏了兩個階段

本文作者為新聞統籌專員馮煒光

戴耀廷教授近日在《信報》撰文《社會運動八個階段》,戴教授其實漏了兩個階段,那便是:「承擔罪責」和「財政透明」。

2013年1月16日,戴耀廷在《信報》撰文《公民抗命的最大殺傷力武器》首次提出佔領中環的違法構想的八點,其中第五點是「承擔罪責」,戴說:「公民抗命的行動屬違法行為,所以參與者必須在誓言書表明會承擔罪責。行動結束後,參與者應自行向執法部門自首,交執法部門決定是否作出起訴(筆者按:原文如此)。這也是保持此行動的政治感召力的重要部分。」及後戴教授闡釋為「萬人自首,逼爆警署」。但這情境有出現嗎?所謂「感召力」,戴教授走數了。

至於「財政透明」,戴教授也同樣走數。且看佔中網站怎樣寫:「我們承諾『和平佔中』運動,會以高透明度處理市民的捐款。現簡報籌款的進展以及支出情況如下(之後便是當時未經審核的簡單收支表)。」這個承諾是2014年3月9日寫的,距今快三年,但從來未兌現。

更諷刺的是,同一段文字內,戴教授、陳健民教授及朱耀明牧師等「佔中三子」還寫道:「和平佔中運動首份財務報告,將會列出運動自去年(筆者按:即2013年)3月展開至本年(筆者按:即2014年)6月30日的收支情況,並由核數師核實。」這個承諾是佔中爆發前半年作出的,鐵板釘釘,尚在網頁;到今天佔中已結束了兩年多,經審核的財政報告連影也沒有。那些一向強調程序正義,重視承諾的泛民議員卻視而不見,連哼也不敢哼一聲。值戴教授寫文章介紹社會運動,戴教授實宜加上「承擔罪責」和「財政透明」這兩個他曾經信誓旦旦的承諾。

原文轉載自《都市日報》2017年01月10日

(本文純屬作者個人意見,不代表『港人講地』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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