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作者為新社聯副總幹事、新界青聯智庫召集人 李世榮
近日,立法會再就鄭松泰倒插國旗、區旗一事辯論,並將事件交由立法會的調查委員會調查。事實上,反對派多位議員也認為鄭松泰的行為十分過分,不值得鼓勵,甚至是「小學雞」,但是他們在非我即敵的立場上,不問是非,只顧立場,對支持成立調查委員會調查鄭松泰侮辱國旗及區旗一事諸多阻撓,刻意淡化鄭松泰的惡行及對社會的負面影響,令人十分失望。
觀乎鄭松泰及反對派就事件的多次發言,他們不斷為淡化事件偷換概念。其中之一,便是厚顏無恥地狡辯,有關國旗及區旗只是展示品。問題在於,即使這是國旗及區旗的展示品,就可以隨便加以侮辱?就可以用猥褻的笑容將國旗及區旗倒放?各位讀者,如果有人將一幅你的肖像加以踐踏,或以其他方式侮辱,相信讀者一定不會接受,更會感到受冒犯。所以鄭松泰倒插國旗、區旗,公眾眼光中必然有侮辱及冒犯成分及動機。
《國旗及國徽條例》第8條當中指出,「如有國旗或國徽的複製本並非與國旗或國徽完全相同,但其相似程度足以使人相信它就是國旗或國徽,則就本條例而言,該複製本被視為國旗或國徽。」《區旗及區徽條例》亦有類似的陳述。所以,無論從法律還是常識角度來看,鄭松泰倒轉的國旗及區旗,都必然可被理解為複製品,該複製本應被視為國旗及區旗。鄭松泰倒插國旗、區旗是否存在冒犯,自有公論。
事件亦反映反對派議員對宣誓的不尊重、不重視。立法會議員在誓言中必須要宣誓效忠國家及香港特區,鄭松泰有必要履行效忠國家及香港特區的誓言。然而他這邊廂宣誓,那邊廂卻倒插國旗及區旗,大部分反對派議員也認同他的行為是「小學雞」。甚麼是「小學雞」?至少大家認同有不尊重的含意。鄭松泰是否真誠宣誓,有否違反法例,反對派絕對心知肚明。
眾所周知,國旗乃一個國家、一國人民及其精神的代表。不論鄭松泰真是「小學雞」,還是有心為之,相信絕大多數市民必然認同,鄭的行為無疑是繼梁游以「支那」辱國後,對全國人民、全港市民最大的侮辱。不過,鄭松泰無恥之極,敢做不敢認,心虛膽怯,狡辯被倒插的國旗及區旗是展示品,企圖逃避罪責,試問這與梁頌恆說的「支那」是「鴨脷洲口音」,有何分別?
鄭松泰令人噁心,反對派盲目包庇更令人失望,期望立法會能盡快成立調查委員會,徹查事件,給予公眾一個合理交代,令鄭松泰受到必要的處罰,讓「小學雞」行為盡快在立法會消失。
原文轉載自《文匯報》2016年1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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