綜觀香港政壇,將政治語言操作得出神入化者,實非「佔領中環」一眾支持者莫屬。「佔中」是赤裸裸的違法行動,惟打出「公民抗命」旗幟,彷彿就神聖不可侵犯。違法就是違法,竟然還能從中區分出所謂的「有限度違法」(不知道無限度違法又是如何?);「佔領」本來就是以武力佔有,偏偏還去宣揚「愛與和平」。武力佔領的違法與非暴力和平抗命是自相矛盾的悖論,卻還能以「公義」作掩護。不斷重複「自我犧牲」、營造悲壯英雄感,更矢言「違法以護法」、「執法就是暴力清場」。是非黑白、對錯曲直、港人對法治的觀念,頃刻間全被顛覆,豈不令人憂慮?
政治是眾人之事,普選也須適應實際環境,綜合各家建議,妥協出一個各方都能接受的可行方案。可惜,自港大法律學者戴耀廷去年一月忽然在報章撰文提出「要爭取香港落實普選,可能要準備『殺傷力』更大的武器──佔領中環」以來,加上學民思潮及激進民主派的群起和應和步步進逼,溫和民主派縱有猶豫,亦必須附和,否則就被排斥在外,結果令泛民集體鑽入「唔『佔中』唔得」的死胡同。
「佔中」就是違法 不能塗脂抹粉
甚麼是「佔中」?戴氏早說得清楚,就是「由至少一萬人在事先宣誓及事先張揚下,有限度犯法但非暴力地堵佔中環的要道,並長期佔據」。為甚麼要「佔中」?就是要「以癱瘓香港的政經中心,迫使中央改變(普選)立場」。(詳參閱2013年1月16日《信報》戴氏「公民抗命的最大殺傷力武器」一文)為甚麼是「佔中」?戴氏說:「大家都知道香港是一個國際金融中心,經濟是香港的命脈,而中環就是香港這金融中心的中心。選擇發動行動的地點是中環,也就是要攻向香港的最脆弱的地方,令特區政府和北京政府如不落實真普選的承諾,就得付出沉重的代價。」(參閱2013年3月2日《明報》戴氏「佔領中環行動的地點與行動」一文)
事實上,戴氏提出「佔中」的構思時,政改還未放上議程,更遑論坊間有任何普選方案可供討論。戴氏急不及待鼓吹違法的「佔中」行動,詳細羅列「佔中」意念及部署,明顯非一時的「書生意氣」,而是經深思熟慮的「文攻武略戰」的正式啟動,企圖以「佔中」脅逼中央在政改議題上「跪低」。但當社會主流為「佔中」而大感憂慮,並批評佔中將影響香港經濟、破壞法治、破壞香港營商環境及國際聲譽、教壞「細路」時,「佔中」支持者卻將種種合理的擔憂扭曲成「攻擊和抹黑」,完全忘記了自己曾以「核彈」形容「佔中」,更曾表明「攻向香港的最脆弱的地方」(參閱2013年3月2日《明報》戴氏「佔領中環行動的地點與行動」一文),要讓香港「付出沉重的代價」,也忘記了自己曾說過不贊成未成年學生參與「佔中」,卻屢屢到學校宣傳「佔中」。
作為法律學者,戴氏太清楚法律的規定及當中的灰色地帶,知道「紙上談兵」的公民抗命,政府奈何他不得,於是大搞「商討日」、「佔中演練」,又到不同團體、學校、社區大作宣講,且大言不慚指:「因有香港法律的保護,一天我們還未進行堵路的違法行為,一天就不能把我們怎麼樣。」語氣的挑釁與傲慢,在在教人咋舌。
「佔中三子」無力確保不會出現混亂
說回「佔中」的必然違法,那是「佔中三子」也不能否認的事實,但他們自有一套語言偽術,將違法美化成「非暴力」的「愛與和平」,還聲言「即使真的會出現暴力,那亦只會是由軍警或反佔中的人向佔中者施予的暴力,會流血的是佔中者」,(見2013年10月8日《蘋果日報》戴氏「佔中的五個『不是』」一文)。不過,過去亦曾發生過示威後出現暴力抗爭的場面,經驗告訴我們,沒有人可以預言暴力場面一定不會發生。行動一旦失控,暴力流血衝突無可避免,最終責任難道不在於發起行動的組織,反要歸咎於於果斷執法、捍衛法治、維持社會治安的警隊?
台灣反服貿學生「攻入行政院」的一幕還歷歷在目,聲言要仿效台灣「佔院」行動而提前「佔中」的「佔粉們」或者需要撫心自問,是否還能言之鑿鑿地斷定「佔中」的「和平非暴力」?
作為經濟發展委員會的成員,筆者十分關心香港的經濟和營商環境會否因「佔中」而受到衝擊。若正如戴氏所言,「佔中」就是要「癱瘓香港的政經中心」,一旦成事,香港的經濟必受影響,屆時一般市民亦不可能置身事外。是「7.1」也好,是「十月圍城」也罷,只是時間先後而已,「佔中」在一眾倡議人的劇本中,早就寫著「必須要發生」,即使民意不在「佔中」一方又如何?在一眾「佔中」者眼裏,不「佔中」,豈不白白浪費了泛民主派年多以來的籌謀和催谷、失去了一個繼續扮演「民主鬥士」和「抗命英雄」的平台?台灣反服貿運動的發展是鮮活的例子,告訴大家「佔中」運動隨時可能演變成一個震裂香港法治核心價值的炸彈。
原文轉載自《成報》 2014年4月13日
原圖:網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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