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獨分子殺入立法會的風波仍未落幕,當中的起伏跌宕活像處境劇,瀰漫着衝突和荒謬,還渲染上好幾分悲情和無助感;當事人未能抽離角色,戲也只能繼續演下去。
主角梁頌恆和游蕙禎假民族主義之名,以港獨打出江山,但在立法會謀取席位宣揚香港獨立,劈頭就是個矛盾處境——香港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內的一個特區,立法會是建制架構的一環,加入立法會便承認自己成為建制一部分,可以批評和監察政府施政,但沒可能把立法會變為傾覆國家的基地。這是個無可逆轉的處境,角色進入其中只能跟着現實情節走,因為市民和制度沒有授權他們改變。
梁游兩人為向支持者交代,迫於宣誓時用盡一切辦法要明顯地暗示主催港獨的原意,遭八方圍插,又小學雞般辯稱只不過是口音問題;轉瞬間又由否認改為承認支持《基本法》和反對分裂。
劇情發展把兩位主角放入死角,政府入稟司法覆核兩人誓詞是否真誠確實,承認固然不是,否認亦難。
誠如法官在判詞中點明,梁游兩人沒有提出論據,證明他們的宣誓合乎法例規定。也難怪,在這關節眼上還有什麼論據可說?
另一邊廂,第二女主角劉小麗亦好不到哪裏,她另類宣誓後在網上留言,表明自己的宣誓無意義,但面對可能訴訟,又稱不應因事後的發言而否定她的誓言。人們應該相信他們的哪句說話?說的糊塗,聽的難堪,處境成了西諺所謂between the devil and the deep blue sea(進退維谷)的最佳寫照。
港獨分子以港英殖民旗幟上的龍獅為圖騰,游蕙禎去信英國政府投訴,指人大釋法破壞《中英聯合聲明》,卻未見英廷有一言半語反饋,反之最近有洋人在網上說Hong Kong is not British;「戀殖」原來只是單思病一場,又是悲劇的素材。到接受CNN訪問,問及他們所作所為會否為中央打開釋法大門,答案︰ 不應怪責受害者(You cannot blame the victim)。
若他們把自己看作受害者,今天陷入死胡同的,或者可以怪罪立法會前主席及激進議員梁國雄等人。
當年多名議員漠視《基本法》和香港法律的規定,玩弄宣誓手段多番蔑視國家,仍可以施施然安坐議事堂,接受市民供奉,讓今屆幾位候任議員誤以為宣誓只不過是「食生菜」,食完還可以再食;冤有頭,債有主,找前主席和梁國雄等人討回公道好了,怪得了誰。
劇總會終結,到時我們可以歸咎命運的播弄,主人公性格使然,或是前世今生作的孽?不能承認或否認自己政治理念的政客,沒有人會比他們更悲情。
原文轉載自《信報》 2016年11月25日
原圖:立法會截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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