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文原作:王應立,中文翻譯:黃啟樟
史迪威在1883年3月19日出生於佛羅里達州,有美國北方人的血統。他的父親史迪威醫生(Dr。 Benjamin Stilwell)從北方來到南方經營木材生意,後來重返北方學醫。雖然獲取了專業資格但他沒有當過一天醫生,而接受威徹斯特電力公司(Westchester Lighting Company)的聘請,擔任副總裁一職。史迪威高中時的校長曾這樣評價他:成績優良,活力充沛,辦事能力強......沒有不良嗜好,值得信賴。由於史迪威在學校牽涉上一宗「冰淇淋」的醜聞案,父親將他送往西點(West Point)軍校接受軍訓,讓他學習及懂得尊重法紀。西點的課程包括法語和西班牙語的培訓,射擊,測量,防禦工事,機械繪圖,兵法及處理內戰策略等等。史迪威除了接受正常課程之外也喜歡玩美式足球,並將籃球一起引進校園。他在西點畢業時,成績在124人中排行第32位。在1904年6月15日,他被委任為步兵少尉。由於他不精於馬術,無緣擔任騎兵指揮。除此之外,他也被拒於機動部隊門外。當年全國陸軍分成三十一個步兵團和十五個騎兵團,共有五萬人,由三千個士官率領。每個團又分成三個八百人的營,每個營再分成四個連。在當時的美國社會,軍人不受到重視。
史迪威自動請纓到菲律賓服役,當時美軍正在那邊全力投入平息由阿吉納爾多(Emilio Aguinaldo)領導的爭取菲律賓獨立的游擊戰。這個叛軍首領在1901年束手就擒,而美國亦將統治菲律賓將近四個世紀的西班牙人趕走,取而代之。(Leon Wolff曾經在他1961年的著作«棕色皮膚的小兄弟»(Little Brown Brother)內揭露美國背信棄義,沒有履行讓菲律賓獨立自主的承諾)。
踏足菲律賓國土之後,在巡邏Samar這個地區時史廸威的領導能力首次受到考驗。當日他跟不上隊伍,和一個俘虜及幾個士兵被困在叢林裡,面對極度炎熱的天氣,又有缺水的危險。隊長為了找尋水源而將史迪威留下。一個下士亦伺機離開,從他的旁邊擦身而過,史迪威卻懞然不知。為防止俘虜逃走,史迪威利用繩索將他繫緊。在忙亂中史迪威意外踢到一個因中暑而暈倒的中士。為了搶救這個人他只能和那個俘虜合力將同伴撐起。史迪威最終雖然能夠幸運地脫離險境和隊長會合,隊長卻一直對他保持緘默,不置一言。這件事充分反映出史迪威缺乏當機立斷的能力,縱使經過了三十年他仍未忘懷。史迪威曾這樣提過:「直到今天我仍不能肯定,如果當天我們真的歸不了隊,我們的霍斯隊長(Captain Falls)到底會不會捨我們而去呢?或者他另有對策呢?」我們後來發現:相同的處境竟然在緬甸重演:史迪威所帶領在緬甸叢林作戰的中國軍隊和他失去聯絡。結果半數軍人由於缺糧,缺水,染上各類叢林疾病和遭受日軍的突擊而死亡。從這些事故,我們可斷定史迪威沒有因叢林行軍可能遭遇缺水的危機而作出準備,也因為他過分大意才會與下士失去聯絡。既然事發後隊長對他保持緘默,對他來說是個非常嚴重的打擊,為何他對此不徹底反省呢?
史迪威在菲律賓服軍役只有一年二個月,期間曾經將一篇法文和一篇西班牙專文翻譯成英文,在工餘也曾推動過一些活動,得到上司讚許為一個聰明,苦幹及效率高的軍人。他在1906二月返回西點軍校擔任現代語文教師。往後的三年還試過教授英文,西班牙文及法文,並利用每年的暑假到危地馬拉(Guatemala)擔任情報員的工作,他對該地人民富有同情心,但對當地政府及官員並無好感。在那個年代美國的土著居住在破爛失修的保留地,在美國南方生活的黑人處處受到專門用來對付他們的法律(Jim Crows law)的管制,中國人受到排華法案(Chinese Exclusion Act)而無法依照合法途徑移民美國或申請成為美國公民。對於這些不合理的現象,史迪威和塔奇曼都隻字不提。二年後史迪威和哈尼科特中尉(Lt。 Honeycutt)曾結伴到墨西哥旅遊,在十四天內兩人曾騎馬或徒步走遍墨西哥各地,把行蹤洋洋灑灑地用文字記錄下來。他們的遊記無非是用來向讀者炫耀史迪威過人的觀察力。他在1910年由他的親妹作媒認識了來自雪城(Syracuse)的史密斯小姐(Winifred Smith),不久便結成夫婦。婚後他攜同妻子到菲律賓就任,並趁機請了三個月假到日本旅行。史迪威曾計劃學習日文,後來改變初衷,將妻子送返美國,單獨上路前往中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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