憑藉奧運會後的氛圍,本欄今日來看一個國際上剛剛上演的「搬龍門」鬧劇。數日前,澳洲外長畢曉普發表聲明,東帝汶針對其與澳洲海上劃界糾紛而提議成立的海牙常設仲裁法庭(PCA)不具有司法權力,最終報告不具有法律效力。
關涉兩國的海洋劃界的問題早已有之。早在1972年,澳洲與印尼劃定了兩國位於帝汶海的海洋邊界,當時因時任殖民宗主國的葡方反對下,澳印海洋邊界在東帝汶段未能劃定。
澳洲在東帝汶獨立當日,與其簽署《帝汶海條約》,建立面積巨大的石油共同開發區。但隨後,東帝汶認為根據公約,帝汶海油氣區中絕大部分區域位於東帝汶海洋權益區內,但澳洲表示拒絕談判和商定永久性劃界。
報道讓人不禁想起,早前南海仲裁案結果出爐時,各方的反應。中國外交部和國際法學界人士,已從「認定事實」、「適用法律」等多個法理角度,指出菲律賓所提南海仲裁案的謬誤。儘管中國努力將事情說清楚、道理講明白,但美國、日本、澳洲等國家卻「敦促」中國尊重並執行仲裁結果。 澳洲外長畢曉普明確表示,中國需要尊重海牙仲裁法庭關於南海的「具有法律約束力的最終裁决」,她聲稱如果中國無視對南海爭端的國際仲裁,其國際聲譽和成為領導大國的雄心將受到損害。
但在牽涉及自己國家主權和相關利益的海域爭議時,澳洲卻稱,海牙常設仲裁法庭最終報告不具有法律效力。連一些澳洲媒體都看不過眼,感嘆澳洲政府雙重標準,先前喊話中國遵守南海裁決,而自己今日就不接受不執行,指「國際法不是自助餐,鍾意的就狼吞虎嚥,不鍾意的就遺棄」。
如果一開始就有預設立場,選擇性裁決和理解裁決結果,有違正確的法理邏輯和客觀事實,那麽相關海域的爭議,所面對的就不僅是司法上的問題,而是政治問題。澳洲這類國家所陳述的「法理」背後,其實是赤裸裸的國際政治角力,利益為先、法理為後,造就了一齣「搬龍門」的國際鬧劇。
原文轉載自《都市日報》2016年9月2日
原圖:新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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