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有放任的自由
沒有放任的自由

港獨的細菌由政府總部蔓延到立法會選戰平台,再滲入校園,據稱已有10多家中學成立所謂「關注組」。雖然「組」有多少成員、誰是「組長」、開了多少次會議等等仍是個謎,但已足夠令家長和政府擔心。

說也奇怪,不少反建制派人士包括教協、政治學者和政客雖然骨子裏懷着港獨的鬼胎,卻少有人敢膽宣之於口,能對着咪高峰直截了當地喊支持港獨。大部分人都只踩着鋼線說應該讓學生有機會討論這個議題,若不許學生在校園內談論是否支持港獨,就是踐踏言論自由和學術自由。教協副會長張銳輝表示,不應首先標籤學生是對是錯,身為老師,見到學生關心社會是求之不得。分裂國家原來是關心社會的課題。

選舉主任否決違背《基本法》而主張要香港自國家分裂出去的人參選,給評為打壓政治自由。前政務司司長陳方安生更指選舉主任的決定違法,令香港由法治變成人治,但她的論據旋即給資深大律師湯家驊駁斥得體無完膚;湯家驊清楚說明法律賦予選舉主任權力,確保選舉公正和誠實地進行,若選舉主任罔顧法律加諸他的責任,純粹以個人喜惡或立場判斷,容許某些公然鼓動破壞《基本法》的人參選,才是以人治取代法治。

當這些人自由地通過自由的傳媒訴說政府打壓各類自由之際,他們彷彿忘記了自由的權利也帶來相應的責任,這種責任干連到社會中人與人相處的關係,以至個人與群體間的關係。最常給人引用解釋自由真義的一句話,是法國大革命《自由憲章》第四條:「自由即有權做一切無害於他人的任何事情。」

分裂國家又豈是少數個人自由所能夠或應該作出的決定?若鼓勵學生討論香港是否應從國家中分裂出來獨立成國,則與討論他們是否應加入「伊斯蘭國」進行恐怖活動有啥分別?

既談學術自由,又為何4年前可以圍困政府總部以至學校來反對國民教育,不讓學生有任何途徑認識國家?記憶中,香港還未有其他事件可以把言論自由和學術自由破壞得如此透徹。

《華盛頓郵報》譽為「也許是全美國最知名的大學教授」哈佛大學的邁可.桑德爾(Michael J. Sandel)在他的講課〈正義,一場思辨之旅〉(Justice, What's the right thing to do?)中,探討3條通往正義的道路:功利最大化、尊重自由選擇以及培養美德和思辨共善。他認為建立在自由上的正義論把權利看得很重要,但根據這種正義論,目標的道德價值、人生的宗旨意義、社群生活的性質品格,都無涉正義(雅言文化,樂為良譯)。故桑德爾寧願偏愛第三條路。

多個民意調查都顯示社會絕大多數人反對港獨。這問題涉及國家領土完整,中央政府和人民,包括不少港人,為保衞釣魚台和南海主權付出幾許心力。分裂國土沒有妥協的餘地,自由也不等同放任。

原文轉載自《信報》 2016年08月19日

(本文純屬作者個人意見,不代表『港人講地』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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