遭踐踏的政治中立
遭踐踏的政治中立

具港獨色彩的參選人被取消參選立法會的資格,不幸成為立法會選舉中逃不開的單一話題。更不幸者,是選舉主任陷入政治漩渦成為批鬥對象,從網上攻擊、人肉搜尋、恐嚇,到收到刀片、白色粉末的信件,所用手法與佔中時期針對警察的抹黑和欺凌大同小異。這不僅是對制度的衝擊,更是對公務員政治中立的扭曲和踐踏。

公務員政治中立的概念源自英國的政黨政治,公務人員不插手政黨政治,選舉中不偏幫任何黨派,但選舉後必須聽命効忠於經人民選出的執政黨政府,因此,即使有公務員反對脫歐,也得遵從政府的決定,執行離開歐盟的安排,別無選擇。
中立不能曲解為政府與反對某項政令者之間的中立派,若說公務員完全不應插手政治,更是廢話。政事有多少可以不涉政治?政制事務不用說,民生事務如公共交通加費、龐大基建、給予某階層福利等等,在在觸及社會中不同利益,離不開政治工作。公務員不涉政治,還有啥可做?

1980年代初,中英談判時香港曾對這個概念進行過深刻探討,目的是讓香港的公務員能順利過渡。當時積極參與討論的香港政府華員會曾在2012年發表文章,解釋公務員政治中立的三個內涵,即公務員須在《基本法》框架內行使義務、權利和執行職務,公務員服務於當日的政府,以及公務員須忠誠地執行政府的政策。

翻看2004年立法會會議紀錄,時任公務員事務局局長王永平曾回應議員提問關於公務員政治中立的原則。他當時的原則包括:公務員的政治中立建基於効忠政府的責任,所有公務員應對在任的行政長官和主要官員盡忠等等。王局長清楚指出,公務員應全力支持政府決定和協助官員解釋政策。

選舉主任恪守職責

多年過去,時移世易,「中立」這個詞彙在不同利益者演繹下變得曖昧,反建制人士指選舉主任的做法和決定,損害了公務員政治中立的制度,或者他們應翻看王局長當年公告的原則,除非守則已變了味道。

施政過程中產生矛盾和爭拗不難理解,任何決定總不會獲得所有人的歡心,甚至為兩邊人所不滿實屬常態。但香港公務員的專業態度向來為人認可和稱道,一舉一動合法合理,亦有完善的機制制約任何不當行動。

「確認書」這個插曲,重在解釋其法理依據,以確保選舉在合法、公開、公平和誠實的情況下進行。事實上,回歸以來的選舉,選舉主任從來都恪守公務員的職責,也同樣獲得香港人的信任。

勿忘初衷,公務員政治中立最重要的元素,仍然是以社會整體利益為依歸。公務人員毋須忌諱,亦不必懼怕動輒得咎而畏畏縮縮,有理有節,何妨直面歪理連篇的詆毀中傷。

原文轉載自《信報》8月12日

原圖:大公報

(本文純屬作者個人意見,不代表『港人講地』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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