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美國各地接二連三的槍擊案發生後,和以往一樣,美國總統及一些政要都站出來,呼籲立法管制槍械,希望藉此可減少槍擊案件的發生。
總統的呼喚縱使得到國民的普遍支持,但由於種種阻力,很快便變成一場安撫民憤的「政治秀」,只限於「口水戰」而已,離開立法程序尚遠,被迫一拖再拖,直至不了了之。
其實,在美國禁槍談何容易!擁槍自衛是美國一種根深蒂固的文化,也是美國公民與生俱來享有的權利,受到憲法的保護。美國著名的「全國步槍協會National Rifle Association」,歷史悠久,遍佈全國,勢力強大,影響深遠。這個組織一共擁有五百多萬會員,以捍衛美國憲法第二次修訂案(Second Amendment)賦予國民擁槍自衛的權力作為其創會至高無上的目標。NRA憑這個神聖不可侵犯的任務能夠左右國會的立法,是禁槍的最大阻力之一。
眾所周知,美國幅員遼闊,人口散佈四周,無遠弗屆。一般來說,維持治安的警力多數集中於大城市範圍之內,窮鄉僻壤的警力便會變得單薄,那裡的居民因此感到擁槍自衛有所必要。禁槍對他們不利,難以得到他們的支持。
根據統計,美國人幾乎每人都擁有一支槍,槍械泛濫之嚴重性可想而知。禁槍的目的除了禁止銷售之外,擁槍者也必須按照規定交出槍械,否則法律便形同虛設,起不了任何作用。已有人預測:縱使禁槍真能實行,立心不良者是不會自覺履行公民責任的。果真如此,美國的治安豈非會變得更差。反對禁槍者更會振振有詞,使對立者無言回對。
其實禁槍也造成龐大的經濟損失:槍械生產商將會失去巨額生意,射擊場和槍店因而會倒閉,隨之而來便是這個行業的無數工人,將面臨失業的困境,增加美國就業市場的壓力。美國人重視經濟利益,一直對禁槍主張舉棋不定。禁槍不成,美國人死於槍殺的人數將會愈來愈多,豈非咎由自取?
從歷史的角度看,美國人並沒有跟隨人類文明的進展而改變擁槍自衛的觀念。他們來到北美洲新大陸蠻荒之後,你搶我奪,矛盾百出,皆以武力解決;隨後他們從東部轉向中西部拓展,將印地安人驅逐出境外,所使用的也是武力,最後把西部佔為己有。他們崇尚武力的思維和行為定勢便由這個年代開始,而且留存到今天。
一個崇尚武力的民族,無時無刻都要必需將自己武裝起來才有安全感。美國憲法非常重視個人自衛的權力,只要這個觀念仍然存在,禁槍便成為空談!
原圖:takungpa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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