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廉署大地震,署任了一年執行處首長的李寶蘭,上周被終止署任安排,兩日後,廉署宣布李寶蘭將會離職,由執行處處長(私營機構)丘樹春署任首長一職。
於是,事無大小都覺得關梁振英事的泛民,又撲出來說陰謀論,認為「廉署查了一年多梁振英的UGL事件,有人因為『唔識做』被要求離開,有人則因為『識做』而獲派糖升職」。曾任廉署調查主任的民主黨總幹事林卓廷更說,李寶蘭任內無明顯犯錯,故無法理解調度安排。
過去任何關於廉署的新聞,記者總愛找曾在ICAC工作過的林卓廷來解畫、評論,一個只做了三年調查主任的人,就可以成為廉署專家,我們社會的智慧傳遞方式實在柴娃娃。
一個廉署調查主任,相當於警隊裏的幫辦,三年經驗的幫辦當然可以私下評論上司的手法、整體部署,但絕不能、也不應站出來做警隊專家,批判行動對錯、月旦人事升調。不是因為這幫辦的觀點對不對,而是因為你的位置令你有盲點。
新聞發生,傳媒除了報道事件,也常找專家剖析原因。專家通常有兩條件,一是在該方面素有研究的學者,一是曾擔任這崗位或以上職級、有過類似甚至相同經驗的人。舉個例,早前有人批評迷你倉大火的進攻式滅火部署,記者找評論員,可以找前消防署長,可以找曾經處理嘉利大火的總指揮,可以找專研滅火方法的大學教授……卻不會隨便找一個不關事的大嶼山消防員。
林卓廷說自己不理解廉署終止李寶蘭署任首長工作的原因,卻又質疑梁振英有參與她的調職安排。讓我來告訴林先生為甚麼,因為你與李寶蘭的職位相差了六級,一個署任首長表現如何?是否稱職?適不適合?功過怎樣?只做過三年調查主任的你,又怎會理解呢?
原文轉載自《晴報》 2016年07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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