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被定為香港十大基建工程之一的高鐵香港段,工程一拖再拖,完工日期由原定的2015年8月,一再延誤至最新估算的2018年第3季,工程費用更超支194億元「封頂」。繼政府和港鐵進行調查後,立法會亦插上一腳,成立專責委員會,但歷時近一年半的調查「得個桔」,既未找出工程延誤的原因、責任,亦無法保證工程不再延誤,只簡單由兩個已離職港鐵高層「包攬罪過」。
廣深港高鐵香港段全長26公里,由政府委託港鐵以服務經營權模式承建,2010年1月底正式開工,原定於2015年8月完工;但2014年4月,港鐵突然宣布高鐵工程將延工至2016年,並要到2017年才能正式投入使用。到了去年11月,通車時間再度延後到2018年第三季度。
無助糾正及防堵錯誤
不過,對於施工進度延誤的原因,港鐵公司曾辯稱是隧道鑽挖機在暴雨中嚴重損壞、西九龍總站工地地質情況極端困難,以及跨境段隧道穿越受保護濕地涉及複雜地質問題等,但是真的嗎?工地出現無法預見的情況,是否足以解釋嗎?當中有否制度或人為過失?更重要的是,調查並非單純的「獵巫」或找出「代罪羔羊」,而是了解真相並要糾正錯誤,防堵類似失誤再現。可惜,這項歷時近一年半和12次研訊,就只「發現」已離職的港鐵前工程總監周大滄和前行政總裁韋達誠蓄意隱瞞工程延誤,但一場「大龍鳳」過後,這項調查發現,有甚麼實際意義呢?
施工進度一再延宕,工程費用亦一再推高,由2010年時定下的650億港元,增加到2014年時的715億港元,去年這個數字再度增加至844億港元「封頂」,但這不表示工程費用不會再增,只是額外費用全由港鐵承擔。
值得注意的是,運房局表示已外聘法律團隊跟進港鐵公司的責任問題,但為求不影響施工,雙方將於2018年完工通車後再啟動相關的程序。換言之,這最快都是兩年後的事,而且只是仲裁式和解,而不是究責。若是如此,立法會這項調查是否多餘?
議員非專家僅民意代表
說真的,整項調查從頭到尾都是一場「政治騷」,畢竟,議員們只是民意代表,不是工程專家,即使引用《權力及特權法案》去傳召證人和索取資料,但這些專業數據和資料,連政府官員都要「信任」港鐵專家的判斷,議員作為陪審員還可以,但要擔任法官並且一針見血地點出問題的根源,可以嗎?
況且,在目前的政治生態下,但凡出現爭議性問題,必然有立法會議員要求成立委員會調查,並要求引用《權力及特權法案》,這已形成一種慣例,但一如過往的其他調查,都是雷聲大、雨點小,最終都只得出不痛不癢,或者人盡皆知的結論;亦在委員會報告之外,出現「少數報告」,如此調查有多大作用?
原文轉載自《商報》2016年07月08日
原圖:takungpa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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