牛頭角迷你倉四級大火,焚燒百多個小時後總算被撲熄。對於事件中有兩位英勇的消防員不幸殉職,筆者感到極度痛心及惋惜;對消防人員堅守崗位、無畏無懼的專業表現,筆者致以崇高敬意。大火雖然撲熄,但代價卻非常沉重。後續的問題包括:大火的起因、兩名消防員何故殉職、消防裝備是否足夠、救火策略是否恰當、如何消除舊式工廈的消防隱患,以至怎樣規管迷你倉等,每一個問題都需要認真跟進及處理,以免悲劇重演。
莫使巡察淪為走過場
按現有的資料顯示,迷你倉的營運模式及室內布局是這次大火持續焚燒,以及導致重大人命傷亡的癥結。為此,當局在大火未完全撲滅之時,已推出「三招」,跟進迷你倉的安全問題,包括:第一,消防處聯同相關政府部門,盡快巡查全港的迷你倉及類似處所,檢視有否違反法例。第二,保安局領導跨部門工作小組,研究怎樣加強迷你倉及類似處所的消防安全。第三,與業界人士聯絡,商討可行的短、中期措施,以加強該類處所的消防安全,而長遠則不排除立法規管。相比於過往的反應,當局是次的回應的確是迅速,但能否防患於未然,關鍵還在於落實。
平情而論,每次有重大的傷亡事故發生,「清洗太平地」的巡察行動必定雷厲風行,遇有違例情況,當局發指令、出通知亦從不「手軟」。但事態平靜後,當局跟進的力度往往會有所放鬆,令消防隱患有機會故態復萌。故此,筆者期望當局在巡察過後,能貫徹到底,在法定的時間內糾正違規問題,絕不能流於「走過場」。
須全面提升安全水平
其次,複雜的間隔、狹小的通道以及擠迫的環境,絕非迷你倉的「專利」,本港數以萬計的「劏房」,其室內間隔絕對比迷你倉更複雜,通道也更狹窄,在加上電力負荷及樓宇結構的問題,發生火災以及潛在的傷亡風險絕對比迷你倉更大。若當局有意研究怎樣加強迷你倉及「類似處所」的消防安全,就絕不能無視「劏房」的風險,否則屆時又會落得後知後覺的罵名。
最後,筆者認同採取短、中及長期的方式,以盡快提升迷你倉的安全水平。至於採取什麼方式,已有不少專家提出意見,海外亦有許多經驗可供參考。筆者關注的是,規管措施在顧及安全之餘,是否切實可行。過去,當局在舊式住宅大廈落實《消防安全條例》上,手法過於僵化,在推出政策時未顧及舊樓結構及承重的限制,一律要求舊樓設置消防水箱,令部分舊樓業主陷於「做又結構頂唔順、唔做又怕畀政府告」的兩難境地。因此,筆者在期望當局盡快公布新措施的同時,亦期望新措施是切實可行的,否則再好的措施,都可能淪為紙上談兵。
原文轉載自《商報》6月29日
原圖:大公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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