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作者為中央政策組全職顧問及香港中文大學社工系教授王卓祺
本文只是客觀事實的鋪陳,不涉政治立場及官方政策取向。「一國兩制」已經實施19年,明年就是回歸20周年。就着最近銅鑼灣書店店長林榮基在大陸獲釋後,回港召開記者招待會,又有新發展。筆者再續較早前撰文陳述李波事件與隱蔽行動的聯想(刊2016年3月3日《明報》)一文,言猶未盡,再作一點客觀分析。
入境問法 不宜以身試法
曾經有一個講法,「一國」的河水不犯「兩制」的井水;但同樣道理,「兩制」的井水亦應該尊重「一國」的河水吧?銅鑼灣書店五人,據報道是販賣大陸「禁書」,並將之帶回大陸,被中國大陸有關當局認為是顛覆中國政權及製造混亂。香港某些人把自由無限擴大,包括顛覆國家政權、倡議港獨都是言論自由範圍之內,只要不進行具體行動便可。但國有國法、家有家規,每個國家對國家安全的解釋及執法會隨着時空而有所不同。
香港市民有《基本法》的保障,但一些人只看到「兩制」的言論自由,卻視「一國」的國家安全如無物。但大陸對國家安全的解釋及執法與香港不同,這點大家要注意,不要以為是香港人,在香港有反共反華的言行自由,在進入大陸境內,亦好像香港一樣,享受《基本法》保障而相安無事!務實的人不宜以身試法。這就是客觀的意思——入境問法,免墮法網!
國有國法,銅鑼灣書店幾位被大陸當局拘禁,是犯了何罪?這一點十分關鍵。
中國刑法第103條:「煽動分裂國家、破壞國家統一的,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首要分子或者罪行重大的,處5年以上有期徒刑。」
中國刑法第105條:「以造謠、誹謗或者其他方式煽動顛覆國家政權、推翻社會主義制度的,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首要分子或者罪行重大的,處5年以上有期徒刑。」
更關鍵的是刑法第10條,有關境外觸犯中國法律:「凡在中華人民共和國領域外犯罪,依照本法應當負刑事責任的,雖然經過外國審判,仍然可以依照本法追究,但是在外國已經受過刑罰處罰的,可以免除或者減輕處罰。」
筆者相信銅鑼灣書店諸君應該涉及這些刑法條款吧!如果有報章及評論員認為這些刑法不合理,當然他們有權這樣表達意見,但是務實的態度是,在香港涉嫌顛覆中國政權的反共人士,還是怕得要命,不敢以身,越過羅湖邊境試法!林榮基便是活生生的例子,以前沒事的情況,不代表今天是一樣的。
有人可能說中共政權不合理,視人民自由如無物!實情是,個人自由均在國家安全的前提下,才有可能出現——我們太受「一國兩制」的保護,忘記了這一基本原則。筆者上文提及的文章,講及西方國家的隱蔽行動(covert action),就是英美諸國,尤其是超級大國美國的一些例子。例如2011年刺殺拉登行動,是美國在巴基斯坦境內進行的;1993年被英國廣播公司專輯揭露的Gladio Operation,是美國中情局(CIA)及英國軍情六處(MI6)等「假旗」(false flag)恐怖襲擊計劃。大家留意,是搞恐怖襲擊行動,當然會傷及無辜。
境外執法 國家行為常態
這些所謂自由民主國家,聲稱以保障人權為己任,但當涉及國家安全,一樣是進行境外執法的隱蔽行動。最近揭發的是英國皇家檢控處(Crown Prosecution Service)決定不起訴前MI6高級官員Sir Mark Allen而再度引起公眾注意。事緣2004年利比亞籍反卡達菲人士Al-Saadi在香港國際機場(在香港發生,2013年斯諾登事件之前)被擄走送回利比亞。據說這是MI6主導。另一邊廂是一對利比亞夫婦在泰國曼谷被CIA擄走,最後被送到利比亞首都的黎波里的監獄裏。當然,大家知道後來西方國家跟卡達菲反臉。從這個案來看,自視捍衞民主自由的西方國家亦長期做這些境外執法行動,侵犯他國主權的事。這批銅鑼灣書店人士,亦有在泰國「邀請」回國協助調查,是否國家行為的常態呢?大家客觀評估。
當然,一個小國不大可能有足夠實力在境外執法吧!對於西方國家如英美諸國,沒有才是奇事!對於冒起的中國,法例已經有了。但是,隱蔽行動的定義是:通常在正常管道外進行的軍事、情報和執法行動,並且專門規劃與執行,以便隱藏身份,官方會貌似有理的否認。有趣的是,英國為了保護情治人員境外執法,還在1994年通過一項俗稱「占士邦條款」(James Bond clause),以保障軍情六處特務免於在世界各地從事非法活動而被起訴!
從銅鑼灣書店事件到隱蔽行動,當然都是筆者的聯想,基於概念的推論。客觀而言,大家還應一切以事實為據。聯想者,還是猜測也。
總結
回歸客觀事實,CIA和MI6在2004年還是與「北非狂人」利比亞政權的卡達菲合作無間,起碼從兩個西方情治單位移送反卡達菲人士的目的地可見。但是,時移世易,2011年卡達菲被西方國家及反對派推翻。同樣道理,時移世易,今天中國大陸對於境內外顛覆國家政權的言行極為重視。以前林榮基和李波等販賣顛覆國家及製造混亂的「禁書」而逍遙自在;今天,他們及其他同路人宜小心一點吧!這些都與「一國兩制」無關。外國兩國兩制都發生這些事。本文只是基於客觀事實變化,作出溫馨提示。香港「兩制」的保護罩令一些人失去應有的警惕。
原文轉載自《信報》6月20日
原圖:takungpao、wenweip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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