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選能否落實,關鍵在是否依法辦事。筆者認為,政府是時候立即推行“合法普選”,諮詢公眾時,別再單說“普選”, 必須強調“合法”的重要性。
反對派與政府角力,巧妙地用“真普選”來出招,目的只為誤導和折射政府推出的普選有“偽、 假、 不足” 的成分,以達到自身的政治目的。部分市民不支援政府,原因不外是感到“無份玩” ,或直覺認為“公民提名才是真正人人有份提名的普選”。 這些理由都只是表面和行不通的,人人可提名元首候選人好像全世界都沒見過。太多候選人試問如何選, 要選多少遍?。
須知道一般市民是不會深入去理會細節。他們在“政府的普選” 和 反對派包括泛民的“真普選” 之間,選擇“真”乃是人之常情。一個“真” 字混淆了視聽, 蓋過了“真普選”違法的成分。
若政府指出普選應是“合法普選”,市民就明白在“合法普選” 與“真普選” 之間作選擇,這樣才容易意識到所謂的“真普選”其實是違法的。如何違法,社會已經有很多解釋,只是反對派視而不見,甚至以“公民抗命”為由推動非法“佔中”,這是反對派企圖在《基本法》和全國人大的決定外另搞一套,爭奪政權。
實現普選是香港的一件大事,也是特區政府的責任。強調“合法普選”有以下五個理由:
首先,香港政府應該儘早讓市民認識到“合法普選”和“真普選”哪個更符合香港的利益,此其一。
其二,政府的口號“有商有量”正被反對派包括陳方安生等人用作提出什麼公民提名、政黨提名等違反《基本法》和全國人大決定的藉口。政府的口號應改為“有商有量,合法普選”,以正視聽。
其三,“法治” 是香港一直以來賴以生存的寶貴基石,是香港的核心價值,政府強調了“合法”在先,提醒社會有關合法的必要,一旦違法的“佔中”等行為出現,政府就可以順理成章地採取法律措施維護法治尊嚴,把社會納回正軌,到時才能得到市民的理解。
其四,違法普選之例不可開,在如此重要的課題下,政府不應畏首畏尾,一旦開了先例,社會將會有許多仿效的違法行為出現,一發不可收拾。
其五,社會一旦讓違法的行為得逞,讓歪理佔主導,試問如何再教導年輕人正確的價值觀?年輕人一般滿腔熱血,有勇無謀,容易被“政棍”煽動,認為凡事只要向政府施壓,就可以不依法辦事。如果是這樣,香港前途將不堪設想。
何詠妍
退休新聞從業員
原圖:jmc.hksyu.ed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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