距離立法會換屆選舉的提名期只有三個多月,一批學生和傘後組織迫不及待地整合成政黨爭逐議席。相信是因其政綱和人氣欠吸引,故都選擇以「港獨」和「公投自決」引起話題,並且是你說10年目標,我搶說5年完成。然而,公投不是網上呃like,有其嚴謹的法度、規範和程序,並要擔承嚴峻的政經風險,目前的一窩蜂「公投熱」,明顯是「隨口噏」的政治「中二病」。
公投要有前提條件
「自決公投」,又稱為「民族自決」,源自前美國總統威爾遜,意指各民族有權按照自己的意願來處理自己的事情。其後經歷二戰後的非殖化運動,以及聯合國《給予殖民地國家和人民獨立宣言》和《國際法原則宣言》兩份重要決議,歷史任務基本完成。聯合國在2000年時發表的《聯合國千年宣言》,便僅「給予仍處於殖民統治和外國佔領下的人民以自決權」。可惜,民族主義者早已覬覦這道權力裂縫,藉此引爆國內外衝突撕裂,即如將於6月進行的英國脫歐公投,已令歐盟國家面臨大震撼。
須指出,「自決公投」有三個前提條件,第一是有民族,即是在地人民的血緣和文化與所屬國家有明顯區隔。第二是有法律基礎,否則任何公投結果都不能得到實行,全屬議題炒作。第三是有配套,政府的相關政策、條例和措施,以及社會和公眾,將如何因應公投結果而作出適應調整?
至於香港,作為「一國兩制」下,享有高度自治的特別行政區,我們毋須感恩,但絕對不應反目;目前的兩地矛盾是管理協調不足、內部矛盾,還是敵我分歧,相信大家都心中有數,不希望有人自走倔頭路,並將全港推向絕路陪葬!同時,無論是在憲制上、法理上,還是管治上,香港從來不存在「港獨」或「公投自決」的條件。香港的法治核心價值,不容淪為政客們博出位的踏腳石。
「公投競賽」示範中二病
「港獨」也好,「公投自決」也好,首要前提是民族認同。本港一些民意調查機構早在回歸前已布下一個非常吊詭的陷阱,就是將港人身份認同二分為中國人和香港人。什麼是中國人,從來沒有爭議;但什麼是香港人呢?卻從來沒有一個清晰定義。是根據DNA、出生地、居港時間、廣東話流利程度,抑或是所謂「香港優先」價值?畢竟,絕大多數港人,即使是「新界原居民」,都是「前後腳」從內地不同省市來港的中國人。目前的爭議,其荒謬處就如突然有離島居民要求進行「離島獨立」的「公投自決」!
常言道,中國人多漢奸多,但如果他們仍有點脊樑,如果真的是為理念而反對中央和特區政府、倡議「港獨」,就請三擇其一。第一是自己親身上陣搞革命,而不是在網上鼓動或以WhatsApp現場指揮支持者勇武衝刺,因這太卑鄙和不道義。第二是仿效「二賢人」伯夷和叔齊,寧願餓死也恥食周粟,終生不賺取與內地有關的報酬收益,也放棄特區政府的任何形式,包括給予香港永久居民的福利,以展現風骨理念。第三是打好調研論述基本功,用事實、論據、數據、時間表、路線圖和後續配套,去說服公眾認識和接受你們的一套,再以理性務實的方法爭取和落實,而不是進行趁墟式的「公投競賽」。
近期出現一個源自日本的網上潮語:「中二病」,泛指青春期少年自我中心、個人主義膨脹,以及過度自尊的一種特殊心理。從現象看潮語,這一波「港獨公投熱」,似乎真的是政治版「中二病」的經典示範。
原文轉載自《香港商報》 2016年4月15日
原圖:bastil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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