矯枉過正的特權
矯枉過正的特權

三個女兒唸小學時,我是學校家教會主席。我第一次參與這類工作,將心比己,想想平日最討厭甚麼樣的家長,就提醒自己千萬別變成這類人。得出結論:因為你擁有一些權力,更不能做特權階級。於是當主席那幾年,我在學校刻意不親近女兒,希望不會令人覺得,我是用主席之利為女兒在學校攞着數。

記得每次學校搞親子遊,每輛旅巴都要有位家教會委員當義工,為避嫌,該委員負責的旅巴一定不是他/她家孩子坐的旅巴,以免家長只顧看望自己孩子而忘了別人的。

結果,第一次親子遊,我家孩子像孤兒,孤零零跟着別的阿姨上旅巴,人家個個母女、父子的樂融融,她們卻眼巴巴看着媽媽在另一輛車跟別人的孩子家長玩遊戲。

第二次、第三次……亦如是,然後女兒說:「我們以後都不參加親子遊了,根本都不是跟媽媽在一起,親甚麼子?」其實我早已察覺,只是規矩如是,沒辦法。

於是我在會議中把意見提出來:我們為避「特權」二字,似乎太矯枉過正,忘了人性,忘了父母心。問題提出了,原來每個委員都有相同感覺,只是怕說出來是拿特權。結果,學校從善如流,以後親子遊可以委員與子女同車,皆大歡喜。

所以,當看到社會上一群餓狼為「一件行李」瘋狂撲噬特首家庭,我覺得大家都忘了人性。1997年,港督彭定康家中愛犬走失,曾要求警方重案組徹夜在寶雲道至香港仔水塘一帶,為這第一家庭地氈式尋狗,今日帶頭鬧事者如李卓人,當年已貴為立法會議員,為甚麼沒痛斥彭定康拿特權?

為人父母,看到孩子出意外,想方設法幫忙,是人之常情。一件行李,一通電話,只是人之常情,今日社會,是不是太矯枉過正了?

原文轉載自《晴報》 2016年4月15日

原圖:網絡

 

(本文純屬作者個人意見,不代表『港人講地』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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