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理大畢業生陳浩天公開宣布成立「香港民族黨」,數十名黨員及幕後金主均不敢現身,如此烏合之眾,本是不值一哂。此事連日來躍上新聞頭條,過去多天激起中央、特區政府及社會各界的齊聲譴責。這次不僅是散播「港獨」思潮,且是「實牙實齒」的政治對抗。陳公然宣布組黨,目標是要香港脫離國家,公開承認該黨要推翻「一國兩制」,公然違反《基本法》第一條,更揚言要競選九月立法會,並與一些激進本土組織聯手。
特首去年於《施政報告》提出警惕及譴責港大《學苑》鼓動「港獨」言論,卻惹來「泛民」強烈反擊。「泛民」一直姑息縱容「港獨」蔓延, 「佔中三子」及「泛民」等更公然在港與「台獨」分子匯流,涉嫌煽動他人參與今年旺角暴亂的黃台仰,則獲法官准許在保釋期間離港、應邀赴印度出席一個「藏獨」研習營,已是極其荒謬。
今次「港獨」勢力公然組黨及宣布參選,肆無忌憚,囂張之極。雖然地緣政治關係,各種分離勢力在港活躍多時;雖然《基本法》23條遲遲未立法;雖然《國安法》未能輕易引入;但香港豈可淪為分離分子合流的基地?
「港獨」已經觸動了中央的底線,港澳辦發言人譴責「港獨」危害國家主權和安全,並讚揚特區政府依法拒絕組織公司註冊的「做法恰當」,特區政府亦發聲明重申反對立場,律政司更表明「港獨」言行違反《基本法》第1及第12條,研究採取適當的法律行動。社會各界炮轟下, 「港獨」分子淪為過街老鼠,但「泛民」仍以言論自由,不能以言入罪云云,為「港獨」組黨狡辯。本地法律學者均紛紛列舉「港獨」違憲違法的不同條文,由《基本法》序言、第1條、第12條、第23條、國家憲法、香港刑事條例第9條「煽動罪」等。
兩會期間,中央領導人首次提出國家以《憲法》規範「一國兩制」實踐,亮出利劍,捍衛國家主權,確保「一國兩制」不變形、不走樣。以《憲法》與《基本法》並行,對付分離分子及任何逾越這條紅線的行為,一切有法可依,中央和特區政府匡正綱紀,絕不姑息手軟。
原文轉載自《大公報》 2016年4月1日
原圖:RTHK
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