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廣電子病歷 借鑑外國經驗
推廣電子病歷 借鑑外國經驗

近日天氣乍暖還寒,筆者居處附近的診所日日都有人滿之患,路過時看到護士小姐忙於在架上抽出一份份紙張病歷,不禁想到俗稱電子病歷的「電子健康紀錄」(electronic health record,簡稱eHR;或稱「電子醫療紀錄」electronic medical record,eMR)互通的施行。

本港醞釀10年的「電子健康紀錄互通系統」終於啟動,從今年3月13日起,公私營醫院和私家診所醫生可以在病人授權下,參與計劃的醫生可讀取病人的病歷資料,包括:住院撮要、臨床診斷及治療、化驗/放射診斷報告、藥物處方、藥物過敏反應和預約覆診記錄等,方便穿梭在公私營醫療機構間求診的病人,讓醫護人員更易全面掌握病情,有助減少醫療失誤,也可避免病人重複做不必要的檢查。

私家診所冷淡對待

這僅僅是一個開始,距離真正「電子健康城」還差很遠。當中關鍵是私家診所醫生的參加──目前全港3000多間私家診所中,只有1%即約30間有意參加,可努力的空間着實不少。

要私營醫療機構參與絕非易事,譬如近鄰新加坡,全國大約1500個私家醫生提供了八成基層醫療服務。當局以「一名患者,一份紀錄」為目標,於2004年推出「電子病歷交換系統」(Electronic Medical Record Exchange,簡稱EMRX),在公營醫院間查看患者病歷;2011年提升為「國家電子健康紀錄」(National Electronic Health Record,即NEHR),與私營醫療機構、診所接軌。計劃實行了4年,錄得37%(即550間)私家診所參與,仍有近三分二未為所動。

台灣呢?它的基層醫療有口皆碑,由於實行全民健保制度,民眾享有高度就醫自由,醫療服務收費便宜,民眾每年平均就醫15次,有不少重複檢查與用藥的情況。當地醫院和診所達2.2萬多間,醫院佔約500間,其餘為診所。台灣自2007年通過「推動實施電子病歷子計劃」,到2014年參加的醫院累計有七成,未參加的都是病床少於百張的小型醫院,成績斐然。不過,診所卻似乎不甚了了,在衞生福利網站找不到相關數字,只提到2010年向2000家診所推廣計劃,如果全數答允參加,也只佔診所總數一成。

台灣衞生福利部曾分享經驗,表示鼓勵醫院參與電子病歷交換已相當困難,因為醫院或診所競爭激烈,分享病歷沒有經濟誘因,所以推行初期要提供補助,但要持續運作則要在法規與制度上用力。

軟硬兼施成功率高

軟硬兼施大概是不少地方成功的秘訣——去年我曾提到丹麥在發展電子健康方面非常成功,位處世界前列:98%的基層醫療服務、即一般私家診所都全面使用eMR,參與率位居世界之首。丹麥成功之道也在於善用棍子與紅蘿蔔。

丹麥人口500多萬,基層醫療人員有3000多名。早在上世紀八十年代已初步試行電子傳輸病歷;1994年,丹麥進一步把一個郡的eMR交換成功經驗推廣到全國,成立了獨立非牟利的MedCom,為全國制定系統標準,使不同醫療機構間的資訊能夠交流互通。

值得注意的是,該項目在九十年代初是自願參加的,當時也只有15%基層醫生參加。但到了九十年代末,數字已躍升至超過九成,原因是大家看到以MedCom制式來傳輸通訊的便利──從出院信、X光片報告、化驗結果、電子藥單以至醫療賬款等等也可用到;同時,經濟誘因也是重要因素:使用eMR的醫生可以更快收到醫療賬款……看到一個又一個同行參加,同輩壓力下也令更多醫生加入行列。到2004年,丹麥也順理成章由醫生自願參加變成硬性規定加入,造就了她在eMR全球首位的佳績。

當然每個地方有它的特點,而eHR互通本身牽連廣泛,要完善推行有賴各方努力。千里之行始於足下,作為市民一分子,希望大家可以立即為自己和家人登記參加,也促使自己的私家醫生參與,讓我們往後可以享受到更完善的醫療服務。

原文轉載自《信報財經新聞》 2016年3月31日

原圖:bastillepost

 

(本文純屬作者個人意見,不代表『港人講地』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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