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作者為百仁基金副主席羅詠詩
政府撥款五億元成立為保育歷史建築而設的基金,並預留其中一億元替已評級的歷史建築維修資助上限加碼。筆者對此大表支持,並希望此基金能為日後的文化保育作支援,使香港保育得到更好傳承。
筆者正參與第四期活化歷史建築夥伴其中一獲選計劃,把位於大坑書館街的三級歷史建築前孔聖義學學堂活化成大坑火龍文化館。大坑舞火龍獲列入第三批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名錄,為香港首個擁有其展館的相關項目。儘管建築物規模不大,復修構思已成形,但隨着筆者跟舞火龍傳人以至大坑街坊深入接觸後,了解到大坑舞火龍具有濃厚的文化足迹,相關的客家生活色彩更為大坑文化的一部分。要真正實現保育目標,必須提升社區參與,讓保育建築發揮新功能,繼續融入社區並被廣泛使用。
初期的保育計劃多集中於結構層面處理,務求保留原有建築特色和歷史痕迹。有人以為,把歷史建築都活化成博物館形式的文化場所就是終極目標,但這樣只會製造出零星散落的所謂展覽,只可艱苦經營。其實,博物館最重要的元素並非建築軀殼,內容才是靈魂所在。香港主要建築文物都是功能化的設計,並非以美學構思出發,只顧集中建築,遠離文化價值,實在本末倒置。
保育歷史建築非單一議題,筆者贊成以獲取利潤作為持續營運和發展的考量。我們亦應多集中文化層面的配合和傳承,繼續發揮其聚合居民的功能,增進居民對社區文化的認識、自豪和歸屬感,才是真諦所在。如果強行把每個保育項目都變作權貴享樂之地或雜貨攤式的展示,那就不是保育而是謀殺了。
原文轉載自《太陽報》2016年3月19日
原圖:bastillepos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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