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月,是高鐵的關鍵時刻,由於政府向立法會申請追加撥款受到極大的阻力,高鐵工程面臨停工甚至爛尾。高鐵應否繼續建下去?
筆者支持通過追加撥款,但超支就是超支,我不會認同一句「洗濕個頭只能將錯就錯」就說過去。作為市民,對於高鐵大幅超支也感到不滿和憤懣,認為港鐵和政府監管不力。但現在高鐵已完工七成,現時停建又是否合乎公眾利益呢?
在此我試用經濟學概念——沉沒成本(sunk cost),來作一個簡單分析。沉沒成本是指已付出且不可收回的成本,過去的決策所造成的成本不能由現在或將來決策所改變的,因此我們在考慮當下的決策時,我們就不會考慮這些沉沒成本。
套用在高鐵超支一事,600多億是已出之物,是「沉沒成本」。立足當下,現時我們有三個選擇:第一,通過追加撥款196億(當中港鐵以特別派息195億回撥給香港政府,庫房只需額外多支付一億),這可讓高鐵完工,市民多一個便捷環保、連接全國的交通選擇;第二,否決撥款,高鐵整個工程爛尾,但仍要多花106億處理爛攤子 (包括工程違約金、工程善後等),但市民甚麼也沒有,更可能令香港在國際區域之間互動發展中走向邊緣化;第三,停工超過半年後復建,則需重新招標,所涉及的額外支出是282億元,高鐵工程進一步延誤和超支。
明智選擇是顯然而見的。但有人反駁,不如將高鐵站改建成商場,不是更有經濟效益嗎?首先,我絕不認同基建要單純用直接消費所帶來的經濟效益來衝量的思維,雖然內地的高鐵計劃已實踐證明其經濟效益,但基建還會帶來很多間接的社會效益,例如節省時間、增加商機、促進交流等。
一個商場,最重要的就是地利,不論是主幹道就是鐵路沿線,一定是人流必經之地,高鐵站位置距離最近的地鐵站和彌敦道,至少也有近十分鐘的步行距離,如果沒有高鐵,當地一向人流稀少,更遑論是高消費力的客源,因此就算單以經濟效益來計算,高鐵站改建商場是不可行的。更不好說如果取消高鐵,香港地位邊緣化,導致消費疲弱商舖供過於求的情況了,所以說改建商場方案估算每尺面積的每月租值是400元,這假設下的財務效益根本是不可能。200萬呎的超級商場,很可能會十室九空,變成一個超級版的天秀墟。
這次高鐵超支,讓我們社會反思,未來的基建要如何控制成本,是否仍要追求高大上的設計標準?但回顧香港的歷史,基建再貴,也是發展的必要,是一種社會投資,套用股評人的一句慣用語:「有買貴,冇買錯。」
原文轉載自《文匯報》2016年3月11日
原圖:RTHK
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