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科技督導小組最近發表香港金融科技發展報告,歷時一年的小組,筆者本有厚望,卻發現報告願景不足,未能居安思危。
報告所建議的多個項目都是良好方向,包括籌辦金融科技年度盛事與不同比賽、設立服務辦公室及中央資訊站,詳列不同機構所提供的協助,助金融科技初創企業解決問題,設立金融科技旗艦計劃與現時多個支援計劃互相補足;吸引金融機構把其加速器計劃及實驗室遷往香港,或在香港開辦新項目;鼓勵青年人才考慮投身金融科技業;吸引外地金融科技人才到香港發展等。這些建議有助完善金融科技生態環境,令金融機構、本地和海外的金融科技公司、專業服務供應商、投資者和監管機構可以有更多交流,共謀發展。
報告花了大量篇幅把現有的東西一再重複,筆者收到的訊息是「現在已經很好,只是可以再好」。然而,這種滿足於現狀的心態,對已進入發展緩慢周期的香港來說,未必是好事。雖說報告建議香港要成為採用及訂立金融科技標準的中心,並讓有關標準能更廣泛應用於整體金融服務業上,但報告對區塊鏈科技、支付及匯款方案、金融科技基建、監管科技等未有詳細討論。而且要創新,首先要解放思想,走出框框,要保持香港國際金融中心的領先地位,要吸引金融企業及人才到香港發展,更要有完善的金融科技法律法規及金融科技基建,如果連這些基本要素也未準備好,多辦幾個大型論壇及比賽未必有顯著作用。如果香港的金融科技發展還是由一班傳統的既得利益集團主導而沒有吸收新元素,如果我們還是滿足於現狀而沒有居安思危,前景令人擔心。
原文轉載自《太陽報》 2016年3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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