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作者為菁英會榮譽主席梁宏正
問題是,在這四根支柱的基礎上,政府應否再向長者發放退休保障金?而目標應該是發放給「有經濟需要」的長者群體,讓公帑能夠幫助真正有需要的人士;還是作為一種權利,不論貧富向所有長者發放退休保障金?這是一個理念與原則的課題,在今天政治化的社會,需要各方的互諒互讓才有機會得到妥協。
不可忽略的是,未來香港人口將加劇老化,在社會給予長者更多保障之時,香港從政府到商界到打工仔,都必須承受一定的負擔,問題是我們能夠承擔多少?而計劃的實施對社會及經濟發展的影響又有多少?坊間有些說法認為政府篤數,但又未能提出詳細的質疑理據。諮詢文件中所提出的兩個模擬方案及財務推算,本來旨在起催化討論的作用,卻被部分人說成恐嚇市民。更有評論認為,不論貧富的退保計劃應由商界承擔大部分責任,但這忽略了對中小企業和香港經濟產生的影響。
無論是支持「有經濟需要」還是「不論貧富」方案,都應負責任的理性討論,尋求共識,才能令香港退休保障制度有所完善。面對人口老化和未來經濟發展的不明朗,社會應集中商討怎樣的退保制度能夠在保障長者得到應有照顧的同時,確保社會競爭力得以保存、公共財政得以健康延續,為我們的下一代打算。
原文轉載自《太陽報》2016年1月18日
原圖:bastillepos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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