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文談及港大的偷錄洩密事件時, 曾言及「人而無信,不知其可也」;想不到曾任教師、校長,現時更是立法會議員的葉建源,近日竟然撰寫題為〈不問動機 逢「偷」必錯?回應教聯會王惠成先生〉的文章,疑似為這種橫看豎看也是錯的事保駕護航。
誠信,是人與人交往的基本條件, 如果彼此缺乏誠信,喪失道德,任意偷錄,隨意偷影,且斷章取義地播放予第三者,敢問一句,以後還有人敢在電話裡頭、在會議場地暢所欲言嗎?如果這種全無誠信可言的做法有一天不幸變為社會常態,整個社會所有社交場合恐怕人心惶惶。
如果一般人不明白箇中道理,尚且可以跟他們慢慢談,但葉建源本身是資深教育界人士,在港大洩密事件上秉持如此荒謬的論調,可以說是令人相當驚訝;尤其是對於他在文中以上世紀七十年代美國「水門事件」中告密的線人「深喉」為例,企圖把港大風波中的洩密行為定位為「不能判定對錯」。得罪說句,筆者認為這種論調可以用「荒謬之極」來形容。
須知道,當天洩密的港大學生會會長馮敬恩根本難以跟「深喉」相比,馮敬恩只不過基於政治理由而洩露跟他看法不一的人的投票意向和會上看法;至於其後那位偷錄再發放的人,更不可能是「深喉」,依據該人發放的錄音,即使是真的,也看不出說出那些說話的校委有丁點兒違法。
依據資深傳媒人褚簡寧的說法,洩密的人應該稱為「snitch」(告密者、叛徒)是更為貼切。
無論偷錄洩密的人或是他們的支持者,均一直企圖以「公義」作為擋箭牌,把偷錄行為合情合理化。以筆者身處的醫學界為例,在醫委會許多紀律聆訊中,錯就是錯;即使退一步來說,違規者提出的理由獲得接納,亦只會是求情理由,而不可能把事件顛倒過來,把「錯」的判定為「對」。
近日網上網下熱傳一段相信是出自俄羅斯總統普京的說話:「對於恐怖分子,原諒他們是上帝的事,我們的任務就是送他們見上帝。」或許,這段話可能說得是狠了點,但當中其實也帶出一個明確訊息,乃是當一件明顯不過的錯事擺在眼前的時候,其錯的性質絕不會因任何因素而改變;至於此事是否符合公義、是否值得原諒,則是另一碼子的事了。
原文轉載自《信報財經新聞》2015年11月21日
原圖:RTHK、88190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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