偷錄是賊仔所為 公義非遮恥布
偷錄是賊仔所為 公義非遮恥布

根據中文大學現代標準漢語資料庫,「偷呃拐騙」是犯罪活動的統稱,排行頭位的偷,更是重中之重。無論是偷竊、偷稅、偷錄、偷拍,依法而論都絕對是「賊仔所為」,這是千百年來的善惡價值。可惜,代表教育界的立法會議員葉建源罔顧是其是、非其非的核心價值,提出「不問動機,『逢偷』必錯」的質疑。本人認為錯就是錯,不能砌詞狡辯,今天的香港,是二十一世紀的法治社會,不是十二世的羅賓漢綠林時代,公義不容淪為卑鄙犯罪的遮恥布!

港大副校長的任命,本屬不容外界置喙的校內事務,亦只牽涉個別人士的功名仕途,但伴隨要求廢除特首必然擔任大學校監的訴求,經由有心人通過媒體的刻意經營,再加上偷錄泄密事件,私利私怨被包裝成公義,開創香港有大學以來的首要惡例!

未能升遷與公眾利益何干  

香港大學擁有悠久歷史,也被視為治港人才的搖籃,但最終亦不過是八大院校的其中一員;至於引發爭議的港大學術人事及資源副校長,更只是繼校監、校委會主席、校長、首席副校長之下五個副校長的其中一人。若以商業機構推論,只屬中高層,其人選的作用和意義,外界可以關注,但不能神化。可以說,陳文敏未能由院長升任副校長,是其個人生涯規劃中的重大缺遺,有心人為其仗義無妨,但與公眾利益何干?

說到底,副校長只是大學管治團隊的其中一員,由誰擔當沒有甚麼大不了,公眾也從未曾認真看待,但現時卻有人為此一而再地違法違誠信,先有校委會成員公開泄密,繼而是偷錄並且三度泄密,失序兼失智,背後肯定有特別因由,相關人士一日不交代,有良知的人士都要全面鞭撻。對於葉建源議員為此提出的「不問動機,『 逢偷』必錯」論調,本人絕對不以為然,因為:

第一,正義女神塞米絲(Themis)被蒙上雙眼,就是要她不問何人何黨派,不因個人定見而瀆褻司法,必須嚴格遵循是其是、非其非的原則。無論動機如何高尚,有錯都要認,有罪就有責,公義或可作為申請減刑的求情理由,但絕不是免罪遮恥布,這正是法治社會的基礎。

第二,根據《辭海》 的闡析,偷字有三個解說,就是竊取、苟且和澆薄(即不厚道),其實細閱中外字典,凡與偷字相關連的,都是法律或道德所不容許。所謂「細時偷針、大時偷金」,大學是年輕人求學問的時代,若縱容偷錄泄密行為,還能對其訓誨培育有何期待?

第三, 葉議員引述一九七二年美國「水門事件」,指泄露國家機密是為了揭露更大的不公義,維護人民的利益的說法,全屬是非不分的偷換概念,因為導致尼克遜總統黯然下台的真正原因,在於他一錯再錯地濫權,試圖以行政操控司法去掩飾真相的欺詐行為;至於《華盛頓郵報》兩名記者 的偷錄行動,早已有指不是正義行為,而是兩黨格鬥的一步棋,我們還有甚麼理由去神化這種違反法律、違反誠信的偷錄行動?

原文轉載自《星島日報》 2015年11月17日

原圖:speakout.hk、hku

(本文純屬作者個人意見,不代表『港人講地』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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