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作者為香港青年時事評論員協會秘書長陳振寧
近日輿論熱議「第三條路」╱「中間路綫」,以超越「建制派」和「泛民主派」之爭。然而在香港的政治現實裏,政治上「第三條路」始終迴避不了核心問題。
「第三條路」的說法由來已久,然而其內容隨時代而改變。當中最為人熟悉的是前英國倫敦政治經濟學院院長吉登斯(Anthony Giddens)就「第三條路」作出被視為較完整的論述。然而其寫下《第三條路--社會民主的更新》,也是提出如何超越新自由主義和社會民主主義,實現社會民主主義的現代化。「第三條路」仍以強調社會正義為核心,是一條「中間偏左」的路綫。
答案往往只有二分類
在政治上,「第三條路」的大旗也常被高舉。舉例而言,台灣有「泛藍」和「泛綠」之爭:「泛藍」被指為中國人認同,並傾向統一;「泛綠」被指為台灣人認同,並傾向獨立。陳水扁於二○○○年「總統」選舉中勝出,有分析便指他提出的「新潮流、新思維、新方向」的「新中間路綫」吸引了中間選民。
然而陳水扁在其就職典禮時宣讀的「四不一沒有」(不宣布台獨、不更改國號、兩國論不入憲、不推動統獨公投,以及沒有廢除國統綱領與國統會問題)的主張,卻因其任內提出「廢除國統綱領」和「以台灣之名加入聯合國」而被指食言。事實上,這也合乎預期,因為陳水扁在當選前於民進黨黨內所發表的中國政策演講中早已指出,「新中間路綫」是站在台灣是一主權獨立國家的基礎上。時至今日,「泛藍」和「泛綠」的意識形態之爭仍為台灣選舉的主軸。
列舉學界和政界的例子只是想突出一點,就是所謂「第三條路」╱「中間路綫」,都是無法迴避一些核心問題,而這些核心問題的答案往往只有二分類。當團體或人士在選擇方向後,可以在某一方向的坐標上有不同強弱度的表現,以與其他團體或人士作出區分。
「中間路綫」旗幟有吸引力
在香港,政治上也有「建制派」和「泛民主派」之爭。而其關鍵差異表現於如何認識中國憲政體制的關係,以爭取其所認為最符合香港的利益。政團或政治人物都難免要回應以下核心問題:
1. 是否接受中央政府在香港的權威?
2. 是否接受《基本法》?
3. 是否接受人大常委會相關決定?
以上問題的困難點在於不少人可能部分接受,部分不接受。然而有關問題是一環緊扣一環,例如《基本法》第一五八條訂明,《基本法》的解釋權屬於全國人大常委會,所以作為不時受到挑戰、質問的政團或政治人物,無可避免地必須有統一立場,不然的話便被指前後矛盾,誠信受損。
政團或政治人物在核心問題上作出回應後,可以在某一方向上選擇其表現的強弱度,例如在「建制派」裏,政團或人士也可以對內地與香港之間的政策作批評,成為所謂的「忠誠反對派」,而關鍵底綫應在於喬曉陽所指的不能「互為對手,你死我活」。
說到底,「第三條路」╱「中間路綫」的旗幟有其吸引力,但是不能迴避核心問題。
原文轉載自《星島日報》2015年10月30日
原圖:takungpa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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