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大校委會開會後決定,以後凡涉及保密項目的討論,將會把校委之一的港大學生會會長馮敬恩同學拒諸門外。在電視新聞看到馮同學一臉憤憤不平,開始覺得傷感。
傷感是因為從這年輕人的臉上表情、口裏發言,我們找不到半點反省和悔意。你明知故犯地做了一件違規的事,受懲罰了,一就是悔疚,早知今日何必當初;一就是挺起胸膛受罰,大義凜然說:為了公義爆大鑊,就算被趕出校都值得,這叫食得鹹魚抵得渴。
人總不能又要打劫又拿勳章,又要濫交又想建貞節牌坊。雨傘下的黃軍為甚麼愈來愈被市民唾棄,皆因你們並沒有為自己所做事承擔責任的「吉士」。
那些一年前信誓旦旦說會自首的人哪裏去?警察打個電話給你,你就說人家政治檢控,這檢控,你們不是早預料的嗎?按諾言,該是你們自己走進警局,要勞煩人家打電話找你,已經讓貞節牌坊扣分了,誰知你們還死不認罪,如此講過唔算數的行徑,我們想敬佩你都找不到落腳點呀!
老大做了一個壞榜樣,以後的嘍囉當然一一跟隨,反口成了黃傘兵特質,公就我贏、字就你輸,這世界再沒有遊戲規則了。
看馮同學滿臉忿懣控訴人家「未審先判」,(其實事情再簡單不過,叫人保密你唱通街,還要審?)我真的傷感,原來今日香港,「承擔責任」四個字已成了失傳的特異功能。
原文轉載自《晴報》2015年10月29日
原圖:881903.com
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