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須案件重演
何須案件重演

梁秉堅/菁英會副秘書長 

鉛水問題餘波未了,日前政務司司長林鄭月娥形容自己「官到無求膽自大」,不能接受逼官員飲鉛水的屈辱行為,引來泛民人士批評,指她言論是挑釁、「有膽無心肝」。飲用鉛水對身體可能構成傷害是大家認同的,既然人人不希望飲用鉛水,何以要強迫官員飲用?官員落區面對市民,是要聆聽市民的訴求,尋求解決或紓緩鉛水問題的方法。市民不想自己、子女飲用鉛水,從政者亦深知鉛水可能對身體構成傷害,己所不欲,為何強施於人?官員即便飲了,只有從政者出了風頭,根本於事無補。

對此,筆者還要補充一點,指示官員不要再於被迫之下喝鉛水,並非單單維護公務員或政府的尊嚴,其實也是維護香港的尊嚴。政府管治講求威信,除了政策、指令要上傳下達,政府官員站出來時同樣需要尊重。如果官員走出來經常低頭沮喪,又時刻被罵、被脅迫,這樣的官員代表香港走出國際,有何裨益?

 

至於有泛民人士指林鄭月娥挑釁、「有膽無心肝」等,筆者認為,打從鉛水事件發生之始,泛民人士窮盡一切言辭指罵政府,這不是挑釁嗎?對於因為政府有公權力,就應接受任意批評,而從政者因為有民意依靠,就可以為所欲為的想法,筆者一直不敢苟同。

 

對於有意見認為,政府官員過往也有一些體驗民間疾苦的事例,今次事件又豈能算是屈辱?筆者相信,一件事情合理,不能證明另一件事情也一定合理;如果因為政府官員過去也曾落區坐無冷氣小巴等,就認為政府官員今次應該飲鉛水,那麼若然下次有人因為公共設施問題出了意外,官員在壓力下豈非要「案件重演」一次?

原文轉載自《太陽報》2015年10月26日

原圖:topick.hket.com

(本文純屬作者個人意見,不代表『港人講地』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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