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着國際貿易和商事交易日趨全球化,現代商業社會的跨國糾紛愈趨向以仲裁的方式來解決,這使仲裁等非訴訟的解決爭議方式,正在全球範圍內流行。
香港在提供國際仲裁服務上大有可為。仲裁的一個重要特點,在於其不僅從法律的觀點來解決爭議,還會加入行業的專業意見以作出合理的裁決,因此,仲裁員大多都有專長的行業。
而香港乃商業、金融、資訊科技、航運和建築專才薈萃的國際城市,在專業人士方面的優勢對於發展仲裁服務十分有利。雖然香港的仲裁服務近年取得頗多進展,但欲成為如倫敦一般能在世界上舉足輕重的仲裁中心,香港需要在以下兩個策略性方向上進一步推動國際仲裁服務。
策略性推動國際仲裁服務
一是提升管制和資源重構。現在香港仲裁的有關事務主要由律政司負責,但律政司在政府內部並不承擔經濟發展和推廣香港專業服務的職能。因此,應該設立一個仲裁發展委員會,除囊括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律政司、貿發局等政府部門外,還應包括「仲裁中心」、香港仲裁司學會、香港大律師公會、香港律師會,以及院校的法律學科代表等,以統籌香港國際仲裁發展的全局。目前香港的機構仲裁個案主要由「香港國際仲裁中心」處理。當仲裁個案達到一定規模後,政府可考慮鼓勵一些特定的專業團體,或者從「仲裁中心」分拆出一些專業的仲裁機構例如海事仲裁院、知識產權仲裁院等,以發展專業化服務提高香港仲裁服務的水平。
中國崛起帶來巨大商機
二是抓住中國崛起和「一帶一路」所帶來的巨大商機。國際商會的仲裁院之所以最終選擇香港而不是新加坡設立其亞洲分支機構,最重要因素是看重香港背後的「中國概念」。隨着中國經濟與世界經濟不斷融合,大陸公司的涉外業務所需要以仲裁來解決紛爭的情況將大幅增加。大陸公司選擇來港仲裁主要有三個誘因:首先,能在語言和地緣上取得優勢,同時相對到國外仲裁可以大大減省解決爭議的成本。其次,在香港進行仲裁可更好的確保公平公正,能獨立於雙方利益之外建立雙方的互信,以履行裁決的條款。再次,香港認同亞洲的和解傳統,並擁有融合東西方精華的技巧,這使香港有成為亞洲解決爭議的主要中心的潛質。
原文轉載自《都市日報》2015年10月16日
原圖:網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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