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從佔中完結和普選行政長官方案被立法會否決之後,香港的政治氣氛就從高峰快速滑落谷底。一般市民對政治討論顯得興致缺缺,而不少政治人物也像剛跑完馬拉松比賽般,精力透支。但在未來兩年,大大小小起碼有5 場選舉。對泛民主派而言,政治議題是他們的主要政治力量的來源。政治議題,尤其是民主選舉議題的當道,對他們是絕對有利。所以張曉明在《基本法》頒布25 周年的講稿,有支持泛民的媒體招數盡出,把一篇本來是毫無爭議,把基本法的條文以及設計原意再陳述一遍的演辭,以無中生有、插贓嫁禍的方式,說成特首變成土皇帝,可以凌駕法律。張曉明的演辭,其中一個小標題,就是「行政權與立法權相互制約、相互配合,司法獨立」,寫得一清二楚,講得一清二楚,特首何來凌駕?但現實就是現實,一般市民不會用半小時去由頭到尾讀張曉明的原文,就算報紙的內文也未必會一一細讀,通常都只是看一看標題,結果就是一傳十、十傳百。至於「特首地位超然」的說法,本欄上周也有引述基本法條文來解釋。特首既是政府的首長,也代表整個特區,既受中央任命,也向中央負責,而法官也由特首任命。如果認為「超然」這個描述不妥當,那大可以提議用另外一個字來描述。如果可以有更貼切的,那就以××取代「超然」。但到執筆為止,本人也未曾想到有更佳的代用詞。硬要把「凌駕法律」來解釋「超然」,文理完全不通。我們說宗教領袖地位超然,是不是說宗教領袖可以凌駕法律?為求炒作,也只好貍貓換太子了。
「行政主導」是政治目的
基本法條文當然沒有「行政主導」這4 個字,因為行政主導只是一個政治意念,又或者是一個政治目的。為求達到行政主導這目的,在權力配置上,基本法作了這樣那樣的規定,以期達到行政主導的目的。但貍貓換太子的把戲不止把「超然」改成「凌駕法律」,也出現在基本法的落實方面。不斷利用灰色地帶和片面解釋基本法,從而削弱行政部門權力,這其實也是陳佐洱在日前一個論壇致開幕辭中的要旨。當然,這篇演辭對泛民而言,又是如獲至寶,因為他們正為政治議題缺乏而發愁。陳佐洱如果只是講香港被澳門和新加坡超越,那其實是經濟議題而不是政治議題,但一提到「去殖民化」和「去中國化」的說法之後,那又成為起碼可以炒作一周的政治議題。
戀殖風來得更早更廣泛
個人不想去猜度陳佐洱對「去殖民化」和「去中國化」觀點的原意,但如果只是就這「兩化」的分析,其實是政治和文化的層面多於法律上的層面。
在基本法的範圍內,也許可以從立法原意去研究「去殖民化」的問題,但更重要是政治和文化層面。當然,最直接的證據是有人藉反水貨之名去揮舞龍獅旗。一般人認為,這只是三幾十人的小圈子玩意,不具廣泛的代表性,個人不會反對這個觀點。但如果細心去從政治和文化層面觀察,更嚴重的是「戀殖」情緒,這種「戀殖」情緒比揮舞龍獅旗出現得更早,也更廣泛。這種情緒,簡而言之,就是香港現時方方面面都不如殖民地時代。這樣不好,那樣不好,總之就今不如昔。而這個「昔」,就是港英管治的殖民時代。
我說這「戀殖」是一種情緒,因為提出今不如昔的「戀殖」人士,抒發出的其實也只是一種情緒。他們無法去提出一些實實在在的證據,去說明香港的普遍情况不如1997 年前。不去比較那些經濟硬指標,就算是自由民主,香港現時的實際情况,未必達到泛民主派人士的最理想的最佳期望,但也是比1997 年前的實際情况好。立法會的民主成分高了,行政首長的民主成分高了,司法仍然獨立,現時向政府提出種種的法律訴訟手段,在1997 年前不但極少出現,一些更是想也不敢想。罵政府的自由遠比1997 年前大,起碼沒有政治部的竊聽和跟蹤!
當然,樓價是其中一項,但實際上而言,這也是說不清的問題。1997 年前,樓價和住屋何嘗不是頭號問題,否則殖民地政府也不會不斷地被批評採取三高政策。真的大力度去平抑樓價,也恐怕沒有港督比得上董建華先生。而梁先生以鋼鐵般意志去覓地建屋,反對派全力阻撓之餘,更扣一個帽子說你「盲搶地」。
對於泛民而言,陳佐洱的「雙化論」,他們可能是喜出望外,又有可乘之機。但想深一層,又發覺未必如是。由去年七一遊行之前公布《「一國兩制」在香港特別行政區的實踐》白皮書,到選舉在即之時再提出「雙化論」,北京中央政府愈來愈顯得不迴避問題,遊行也好,選舉也好,貍貓換太子也好,還是插贓嫁禍也好,北京認為道理就是要講!(文章僅代表個人立場)
原文轉載自《明報》 2015年9月23日
原圖:bastillepos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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