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作者為新聞統籌專員馮煒光
中聯辦主任張曉明在周六(九月十二日)的紀念基本法頒佈二十五周年研討會上,闡述了特區政治體制。主任引用鄧小平在一九八七年四月十六日和基本法草委會面時的講話,鄧公當年說:「(特區)不搞三權分立。」張主任進一步說香港不實行三權分立,回歸前不是﹙港督是立法局主席﹚、回歸後也不是﹙特首是整個特區的首長﹚,三權分立對香港來說,只是有參考性,而不能實行,還說這是起草基本法時的重要指導思想。
他說三權分立不等於司法獨立和獨立審判,否則全球絕大部份國家都是實行三權分立的。主任又說:基本法沒有寫行政主導,不等於香港不實行;情況猶如美國憲法沒有寫司法獨立,不等於美國不實行司法獨立。張主任還說基本法內有二十多處規定體現行政主導這個原則。主任總結為:以行政長官為核心的行政主導體制。行政長官處於中央政府之下,特區三權之上,起着連結樞紐的作用。
回歸十八年,但很多人對「一國兩制」有認識不清的,有揣着明白裝糊塗的。相信中央認為有必要把問題挑明,對一些錯誤想法及早澄清。
當一些對「一國兩制」的誤解以至曲解氾濫時,一些明顯違反一國兩制本意的行為,便不斷出現。例如不承認中央對特區尤其政治體制有主導權,於是有人否定人大八•三一決定,有人要全民公投,有人高叫命運自主,甚至發動違法佔中、不承認「行政主導」,於是過度拉布等。張主任總結發言時說: 他挑了具爭議議題,還叫大家不要迴避爭議。如何看待中央和特區關係是香港政治的核心議題,筆者建議大家放下有色眼鏡,靜心細看基本法和去年發表的白皮書,香港的高度自治,基本法有規定,不是完全自治;香港的三權關係,基本法也有規定。
原文轉載自《頭條日報》2015年9月14日
原圖:wenweip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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