筆者曾經聽過一個笑話:有兩本書是幾乎所有香港人都聽過,但不一定都會看的,一本是《聖經》,另一本則是《基本法》。誠然,這個笑話不假。
回歸以來,中央及特區政府的官員曾多次表示港人對「一國兩制」及《基本法》的認識有偏差,未能全面準確理解「一國兩制」,需要繼續加強《基本法》的教育與宣傳工作,我是完全同意的。
不久前,筆者應邀到一些中學與學生討論時政議題,過程中,有幾位學生表示不滿中央的對港政策,認為「一國兩制」已名存實亡。說實話,從網上討論可見,這的確代表了一部分香港青年對「一國兩制」的看法。筆者很想了解清楚這幾位學生為何會有這樣的看法,並要求他們舉出一些例子,有學生表示:「既然香港係實行『一國兩制』,為何我們需要學習國民教育?」也有學生說:「香港不是實行『一國兩制』嗎?為何香港的政制發展需服從中央的決定?」更有學生表示:「為什麼香港人要愛國?」毫無疑問,這些偏見與誤解都是對「一國兩制」的理解有偏差的表現。事實上,包括在香港推動國民教育、政改須符合全國人大常委會的決定、中央期望港人更加愛國愛港等,均沒有抵觸《基本法》的條文與精神,當然不算違反「一國兩制」。
「一國兩制」是一個具體和清晰的概念,應用於香港的「一國兩制」只有一套,是不能主觀地任意詮釋的。至於「一國兩制」的具體面貌是怎樣?就是《基本法》了。對「一國兩制」作出評論是不能抽離《基本法》的。《基本法》是「一國兩制」方針政策的具體內容,但凡合乎《基本法》的精神和條文的,便合乎「一國兩制」;但凡違反《基本法》的精神和條文,就等於違反「一國兩制」。這條客觀的準則,不但規範了香港人,也規範了中央,連中央亦得遵從,否則便等於撕毀「一國兩制」。進一步說,若果有人認為中央或特區政府違反了「一國兩制」,作出指控的人亦有責任指出中央或特區政府的政策違反了《基本法》哪一條,否則便相當於政治抹黑。無疑,這番論述是很初階的,無非是「一國兩制」的入門概念,但搞不懂的人實在也不少。連最基本的政治原則的共識都未有成功建立,社會上的政治爭端又怎會少?
香港實在需要有更多人站出來參與《基本法》的教育及宣傳工作,尤其是闡述清楚中央與香港的關係,以及各項憲制性規定,讓市民更準確把握《基本法》的條文和精神。尤其要嚴正駁斥一些扭曲了「一國兩制」的誤導性言論,避免一些市民誤解了「一國兩制」的面貌,然後又轉過頭來批評中央或特區政府違反「一國兩制」。
原文轉載自《文匯報》 2015年9月12日
原圖:rth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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