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短片】【有聲專欄】《港人講地》編輯室:早該被移走的三件物品

立法會選舉過後,隨即發生三件好事。香港大學、香港中文大學和嶺南大學,近日分別將長期存在校園範圍的三座雕塑移走,其中較為人熟知的當然是港大的所謂「國殤之柱」,而另外兩座較少人談論的,包括中大的「民主女神像」和嶺大的「六四浮雕」,今日亦已被校方移走。這幾座雕塑,在法、在情、在理,早就不應存在於大學範圍,如果校方終於願意「動起來」,終究都是一件好事。


強行豎立的「僭建物」


關於「國殤之柱」,近日已有大量評論談及其不應豎立的理由,在此不贅。至於放置在大學火車站對出大學廣場的「民主女神像」,情況其實跟「國殤之柱」差不多,同樣是在未得校方同意及批准下,強行在中大校園範圍豎立的「僭建物」。


事實非常清楚,中大校方作為業主及管理人,根本從未批准將有關雕塑放置在校園範圍,當年的中大學生會視法律如無物,聯同數百名不知從何而來的「外來人」,雀巢鳩佔以雕塑「佔領」校園範圍,過程無異於「霸王硬上弓」,根本就是恃惡行兇。過去幾年,中大學生會及部分中大學生是甚麼態度,社會有目共睹,校方一直容忍,毫無疑問是出於息事寧人的心態,期望「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如今,中大學生會停止運作、而雕塑的疑似擁有人支聯會亦已解散,在此前提下,校方動手清理,根本就是正常不過,也理應得到社會尊重和支持。


日久失修、早應移走


至於原來放置在嶺大的「六四浮雕」,則相對上沒有「國殤之柱」或「民主女神像」那樣「離譜」;翻查資料,同有關雕塑當年是獲得校方批准放置在校園,惟申請放置上址的學生會則明顯管理不善,早於2019年已有報道指出,有關雕塑日久失修、浮雕破落不齊,更有白蟻在內築巢。試問,若這座6.4米闊、2.3米高的雕塑有一天突然塌下,甚至不幸壓傷途人,這個責任會由誰去負?事實是,校方作為業主,當然是責無旁貸。


對於有批評指,香港的大學移走三件雕塑,令大學內言論原則被破壞殆盡云云。然而,在談言論自由之前,香港市民還是應該談談法理,問一問當年強行將雕塑放置在大學範圍的人,持的是甚麼法理依據。「為了表達一己政治訴求,無視法律責任和業主權益,對自私行為造成的風險置之不顧」,這才是整件事的本質。


沒錯,這正是問題癥結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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