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規管?管理手段處理?打擊「假新聞」刻不容緩,須當機立斷,從速立法!//
虛假資訊泛濫,會對社會帶來多大危害?據香港城市大學近日公布的跨地域研究顯示,香港的「疫苗陰謀論指數」較美國、英國、日本等地為高;不少港人從社交平台接收較多疫苗的陰謀論,令接種率出現瓶頸,當中又以青年對疫苗最不信任。虛假資訊的廣泛傳播,已成為本地抗疫工作的一大威脅。
「假新聞」、假資訊有不同型態,如只提供片面事實的訊息、純粹的虛構資訊等,但萬變不離其中,本質是透過操控訊息而從中獲利或達到政治目的。在2019年爆發的大規模反修例暴亂,部分起因正是源於網上有別有用心者故意散播假資訊,煽動青年走上違法歪路,讓整個社會都因此付出沉重代價。
打擊「假新聞」已成社會共識,政務司司長李家超近日透露,除了考慮立法規管「假新聞」,亦可從管理手段處理,惟當局仍未決定採用何種方法;同時也建議新聞業界訂立具自律及具公信力的守則。如今當局還猶豫不決,到底實際措施要待何年何月才能出台?
當局欲推管理手段當然並非不可,環顧國際社會,歐盟就是依靠媒體自我規管來對抗「假新聞」。但這些軟性措施,成效取決於媒體自律性,真的適用於香港嗎?過去我們看到反對派喉舌香港《蘋果日報》,經常「生安白造」報道,煽動市民對政府及警隊的仇恨,直至停刊前仍死不悔改;甚至連歷史悠久的記者工會「香港記者協會」,也常被批評偏袒反對派,公信力成疑。這些事例已說明,靠業界自律根本行不通,那就只能靠他律、立法規管。
退一步說,縱使傳統媒體能做到自我規管,但網上虛假資訊又如何處理?期望靠網絡平台及網民自律?恐怕將難以如願。事實上,立法規管虛假資訊絕非「新鮮事」,例如德國就有《社交網絡強制法》,要求社交平台24小時內移除「明顯違法」內容;新加坡亦有《防止網路錯誤資訊及操縱法》,當局可要求傳媒及社交平台將訊息下架;法國設有《新聞自由法》,若惡意發布、出版錯誤新聞者可被罰款。香港飽受「假新聞」所害,正是源於未有專門法律打擊,才讓別有心者有機可乘。西方國家同樣有立法規管,香港還有何顧慮?
由反修例暴亂到如今疫情時代,虛假資訊肆虐的問題絲毫未減,立法規管「假新聞」刻不容緩。立法與管理手段本質上並無衝突,大可以雙軌並行,但必須以立法工作為先,管理措施為輔助,也可以考慮仿傚芬蘭的做法,設立專責部門推廣媒體教育,教導公眾及學生查證事實及批判思考,這樣才能對症下藥,長久解決及打擊「假新聞」泛濫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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