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實說,香港人對「國殤之柱」眼冤,除了因它侮辱弓我們國家,還因為,那柱實在太醜了。//
香港地方小,但事太多,新聞一浪接一浪,所以聰明人常說,在香港,如被揭發醜聞,最好的方法,不是澄清,而是等待另一宗醜聞把你的蓋過。
於是,很多大事件,吵鬧一陣,大家就會忘記,當事人就可以當沒事發生,繼續過活。譬如,港大那條「國殤之柱」。
這條柱在香港大學校園非法擺放了超過24年,早前校方要求「支聯會」把它移走,並訂下最後限期:10月13日下午5時。連時間都有,感覺係威係勢,彷彿要來真的。
不過,今天已是11月3日了,距離當日提出的最後限期,已過了整整三星期,那根柱,依然紋風不動,還天天有人去拍照打卡。
堂堂香港最高學府的負責人,不是該言出必行嗎?公開高調訂出「趕客」日期,但講完不算數,信譽何在?以後誰信你?
當日校方兇狠地下達「10月13日下午5時」的逐客令,難道是說說就算?難道沒預計過對方「賴死唔走」之後的下一步?如果沒想過後著,如果沒膽量把柱拆走,當日那些狠話,就別說了。
有朋友看不過眼,想了絕招,實在太絕,忍不住在此分享……
「有一夜,我帶狗散步,走著走著,逛到港大,那條柱旁,然後我的狗兒覺得此物太樣衰,兜個圈,撒了泡尿,再拉了篤屎。保安員見狀走過來斥責,請撿走你的狗屎!我會指著那根柱說:那請你們先搬走它。
「大家都是沒問過任何人就強行放下垃圾,為什麼它可以一放24年,我的狗就只得24秒?不公平啊,你掃走這垃圾,我就撿走這狗屎!」
果然好計。
一件沒人願意接收的垃圾,港大讓它擺足24年,已是仁至義盡了吧?這個案,去到全世界法庭打官司都沒有人會說你錯。既然限期訂明了,一言既出了,還怕什麼?怕支聯會撲出來跟你死過?還是怕創作者丹麥人高志活飛來找晦氣?
支聯會已瓦解,主事者自身難保,誰站出來保這件垃圾,就跟他慢慢算叛國的帳。至於那個高志活,來得好啊,我們正要跟你計24年的租金、和垃圾徵費的數。
老實說,香港人對這根柱「眼寃」,除了因它侮辱了我們國家,還因為,那柱實在太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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